常州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汇总服务中标公告采购包1
常州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汇总服务中标公告采购包1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上海数喆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 | ********MA1G82UR4Y | 上海市杨浦区国权北路1688号湾谷科技园A8栋202室 | 89(均分制) | ******元 |
2 | 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联合体成员) | 121*****400*****XP | 南京市北京东路71号 |
服务类 |
名称:常州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汇总服务 服务范围:依据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相关规范要求,开展市级成果汇总工作,形成报告、图件、数据及数据库等成果。对县级成果汇总工作开展中期评估等工作。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根据《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修订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类型名称校准技术规范(修订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底图制作与采样点布设技术规范(修订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修订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数据库规范(修订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类型图编制技术规范(修订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属性图与专题图编制技术规范(修订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技术规范》、《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农业利用适宜性评价技术规范(试行)》、《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特产品土壤适宜性评价技术规范》等规程规范及各级土壤普查实施方案、工作方案、质控方案和技术意见等文件要求,组织开展土壤普查成果汇总,包括各类报告、图件、数据及数据库等成果。以上如有更新版本,按新版本执行。 服务时间:自签合同起至通过国家验收止。 服务标准:按照国家及省关于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汇总的时序安排和常州市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实际情况完成全部采购服务工作内容,直到验收合格。 |
收费标准:按[2002]1980号文,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本项目招标代理费*****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欣
电话:********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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