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东临新区人民医院二期建设项目
抚州市东临新区人民医院二期建设项目
工程名称 | 抚州市东临新区人民医院二期建设项目 | ||
建筑面积 | 67528.92平方米 | 建筑结构/层数 | 框架/地下1层,地上12层 |
工程类别 | 中标工期 | 300 日历天 | |
招 标控 制 价 | 71430862.61元 | 建安费:71430862.61元,其中暂估价和暂列金:2644122.00元(含税),甲供材料费=3377893.459元(含税)。 | |
竞争条件 | 下浮让利系数β= | ||
市场价格调整系数μ= | |||
中 标总 造 价 | 64821596.70元 | 64821596.70元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质量等级 | 合格 |
中标工程范 围 | 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
工程质量创优奖罚措 施 | / | ||
工 程 款支付办法 | 合同正式签署后30天内,向承包人预付合同价款30%工程预付款。当工程款付至30%时,预付款开始抵扣工程款。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发包方根据工程形象进度按月支付承包方的工程款,发包方按承包方当月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工程款。发包方按政府相关规定支付给承包方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经招标人委托的中介机构评审后支付至评审结果的85%,竣工结算经市财政部门委托中介机构评审后,支付至评审结果的97%,余下3%的价款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按住建部有关保修规定执行。缺陷责任期内,如有返修,发生费用应当在质保金中扣除;缺陷责任期期满后,一次性无息退还质保金,缺陷责任期为24 个月。 | ||
中标人诚 信承 诺 | / | ||
投标人对招标人的优惠措施及其他条件 说 明 | / | ||
备注 | |||
工程名称 | 抚州市东临新区人民医院二期建设项目 | ||
建筑面积 | 67528.92平方米 | 建筑结构/层数 | 框架/地下1层,地上12层 |
工程类别 | 中标工期 | 300 日历天 | |
招 标控 制 价 | 71430862.61元 | 建安费:71430862.61元,其中暂估价和暂列金:2644122.00元(含税),甲供材料费=3377893.459元(含税)。 | |
竞争条件 | 下浮让利系数β= | ||
市场价格调整系数μ= | |||
中 标总 造 价 | 64821596.70元 | 64821596.70元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质量等级 | 合格 |
中标工程范 围 | 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
工程质量创优奖罚措 施 | / | ||
工 程 款支付办法 | 合同正式签署后30天内,向承包人预付合同价款30%工程预付款。当工程款付至30%时,预付款开始抵扣工程款。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发包方根据工程形象进度按月支付承包方的工程款,发包方按承包方当月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工程款。发包方按政府相关规定支付给承包方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经招标人委托的中介机构评审后支付至评审结果的85%,竣工结算经市财政部门委托中介机构评审后,支付至评审结果的97%,余下3%的价款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按住建部有关保修规定执行。缺陷责任期内,如有返修,发生费用应当在质保金中扣除;缺陷责任期期满后,一次性无息退还质保金,缺陷责任期为24 个月。 | ||
中标人诚 信承 诺 | / | ||
投标人对招标人的优惠措施及其他条件 说 明 | / | ||
备注 | |||
工程名称 | 抚州市东临新区人民医院二期建设项目 | ||
建筑面积 | 67528.92平方米 | 建筑结构/层数 | 框架/地下1层,地上12层 |
工程类别 | 中标工期 | 300 日历天 | |
招 标控 制 价 | 71430862.61元 | 建安费:71430862.61元,其中暂估价和暂列金:2644122.00元(含税),甲供材料费=3377893.459元(含税)。 | |
竞争条件 | 下浮让利系数β= | ||
市场价格调整系数μ= | |||
中 标总 造 价 | 64821596.70元 | 64821596.70元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质量等级 | 合格 |
中标工程范 围 | 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
工程质量创优奖罚措 施 | / | ||
工 程 款支付办法 | 合同正式签署后30天内,向承包人预付合同价款30%工程预付款。当工程款付至30%时,预付款开始抵扣工程款。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发包方根据工程形象进度按月支付承包方的工程款,发包方按承包方当月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工程款。发包方按政府相关规定支付给承包方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经招标人委托的中介机构评审后支付至评审结果的85%,竣工结算经市财政部门委托中介机构评审后,支付至评审结果的97%,余下3%的价款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按住建部有关保修规定执行。缺陷责任期内,如有返修,发生费用应当在质保金中扣除;缺陷责任期期满后,一次性无息退还质保金,缺陷责任期为24 个月。 | ||
中标人诚 信承 诺 | / | ||
投标人对招标人的优惠措施及其他条件 说 明 | / | ||
备注 | |||
工程名称 | 抚州市东临新区人民医院二期建设项目 | ||
建筑面积 | 67528.92平方米 | 建筑结构/层数 | 框架/地下1层,地上12层 |
工程类别 | 中标工期 | 300 日历天 | |
招 标控 制 价 | 71430862.61元 | 建安费:71430862.61元,其中暂估价和暂列金:2644122.00元(含税),甲供材料费=3377893.459元(含税)。 | |
竞争条件 | 下浮让利系数β= | ||
市场价格调整系数μ= | |||
中 标总 造 价 | 64821596.70元 | 64821596.70元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质量等级 | 合格 |
中标工程范 围 | 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
工程质量创优奖罚措 施 | / | ||
工 程 款支付办法 | 合同正式签署后30天内,向承包人预付合同价款30%工程预付款。当工程款付至30%时,预付款开始抵扣工程款。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发包方根据工程形象进度按月支付承包方的工程款,发包方按承包方当月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工程款。发包方按政府相关规定支付给承包方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经招标人委托的中介机构评审后支付至评审结果的85%,竣工结算经市财政部门委托中介机构评审后,支付至评审结果的97%,余下3%的价款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按住建部有关保修规定执行。缺陷责任期内,如有返修,发生费用应当在质保金中扣除;缺陷责任期期满后,一次性无息退还质保金,缺陷责任期为24 个月。 | ||
中标人诚 信承 诺 | / | ||
投标人对招标人的优惠措施及其他条件 说 明 | / | ||
备注 | |||
工程名称 | 抚州市东临新区人民医院二期建设项目 | ||
建筑面积 | 67528.92平方米 | 建筑结构/层数 | 框架/地下1层,地上12层 |
工程类别 | 中标工期 | 300 日历天 | |
招 标控 制 价 | 71430862.61元 | 建安费:71430862.61元,其中暂估价和暂列金:2644122.00元(含税),甲供材料费=3377893.459元(含税)。 | |
竞争条件 | 下浮让利系数β= | ||
市场价格调整系数μ= | |||
中 标总 造 价 | 64821596.70元 | 64821596.70元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质量等级 | 合格 |
中标工程范 围 | 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
工程质量创优奖罚措 施 | / | ||
工 程 款支付办法 | 合同正式签署后30天内,向承包人预付合同价款30%工程预付款。当工程款付至30%时,预付款开始抵扣工程款。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发包方根据工程形象进度按月支付承包方的工程款,发包方按承包方当月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工程款。发包方按政府相关规定支付给承包方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经招标人委托的中介机构评审后支付至评审结果的85%,竣工结算经市财政部门委托中介机构评审后,支付至评审结果的97%,余下3%的价款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按住建部有关保修规定执行。缺陷责任期内,如有返修,发生费用应当在质保金中扣除;缺陷责任期期满后,一次性无息退还质保金,缺陷责任期为24 个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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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二期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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