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遴选结果意见反馈
霍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遴选结果意见反馈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安徽省 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经函[2024]573号)《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做好2024中央财政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供发合〔2024〕35号)文件精神,经县社党组研究:拟确定霍邱县城关供销合作社、霍邱县邵岗供销合作社、新店供销合作社3家单位为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9月4日至9月1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霍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反映,截至11日,公示没有收到不同意见,特此说明。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标签: 农业生产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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