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津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成都市新津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240*****
二、项目名称:《<古蜀华彩梵相遗珍-成都新津观音寺文物特辑>图册编辑出版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创唯设计制作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小天东街5号
被投诉人:四川祺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区五津街道兴园3路5号4层1号(金控金融中心)
相关供应商:国文煊(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悠唐国际大厦A座16层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不服被投诉人于2024年8月30日就《<古蜀华彩梵相遗珍-成都新津观音寺文物特辑>图册编辑出版服务项目》(项目编号:N510*****240*****)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4年9月19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4年9月20日收到投诉书,经审查符合法定受理条件于当日依法予以受理。
投诉处理期间,本机关依法查阅了本项目磋商文件、质疑函、质疑材料、被投诉人及采购人作出的答复、专家论证报告等相关资料,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磋商文件评审细则及标准涉嫌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经查,2024年8月20日,被投诉人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2024年9月3日,被投诉人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成交供应商为:国文煊(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2024年9月30日,采购人成都市新津区文物保护中心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本机关认为,投诉事项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不成立,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决定:驳回投诉。
成都市新津区财政局
2024年10月15日
标签: 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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