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前区财采〔2024〕132号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前区财采〔2024〕132号
一、项目编号:N511*****240*****
二、项目名称:广安市前锋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2024年前锋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室灯光改造(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璀诚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松桥支路1号世纪财富星座1幢12-办公7-24-6-3
被投诉人1:广安市前锋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住所:广安市前锋区龙塘办事处商贸街185号
被投诉人2:广安鑫鸿皓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安市前锋区八一桥路51号4幢303
相关供应商:四川智汇晴空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街道物流大道516号2栋14层1411号-97
四、基本情况
2024年8月7日,广安鑫鸿皓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采购公告。2024年8月13日,广安鑫鸿皓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组织本项目开标、评审。2024年8月15日,广安鑫鸿皓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结果公告。
投诉事项1:询价文件3.2技术要求-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要求提供“封面带有CMA、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具有指定性和排他性。
投诉事项2:标的名称LED黑板灯将推荐性标准作为实质性资格条件。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之规定,投诉事项部分成立影响采购结果,以及本项目已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履约。本机关决定:投诉事项部分成立。由于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广安市前锋区财政局
202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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