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成高财采处〔2024〕36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成高财采处〔2024〕36号

成都高新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成高财采处〔2024〕36号)

一、项目编号:N510*****240*****

二、项目名称:2024年锦晖小学空调机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乐至县潘承家用电器店(下称“投诉人”)

地址: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南塔街道桑城街6号

被投诉人:成都高新区锦晖小学(下称“采购人”)

地址:成都高新区锦晖东街66号

相关供应商:成都市振兴恒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创业路2号

四、基本情况

2024年8月1日,代理机构成都高新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采购公告。2024年8月14日,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成交公告。截止本机关发出《成都高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答复通知书》,本项目已签订合同并履行。

投诉事项1:采购文件技术参数要求设置不合理,具有倾向性、排他性,利用不合理限制条件限制潜在供应商参与,有违政府采购公平、公正原则以及其他相关政策法规。

投诉事项2:本次采购空调技术参数具有指向性,指向特定品牌空调。

投诉事项3:采购人关于辅材与安装的采购需求设置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规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一条第(四)项之规定,本机关作出决定如下:投诉事项1、2成立,因本项目采购合同已签订并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投诉事项3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驳回投诉事项3。

成都高新区财政局

202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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