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五期服务区充电站建设充电设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集团五期服务区充电站建设充电设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稿时间 :2024-10-17】 【作者 :】 【阅读次数:】
集团五期服务区充电站建设充电设备项目WQCDSB-3标段设备采购
中标候选人公示
湖南高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集团五期服务区充电站建设充电设备项目WQCDSB-3标段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于2024年10月15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WQCDSB-3标段:
中标候选人排序 | 中标候选人 | 后备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后备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英飞源技术有限公司 | 湖南京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元) | *******.00 | *******.00 | *******.00 |
交货期 | 响应 | 响应 | 响应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符合要求 | 符合要求 | 符合要求 |
被否决投标情况:
被否决投标单位名称 | 被否决理由 |
长园深瑞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投标函未按要求签字,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函签字盖章”的要求。 |
深圳市永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以低于报价评审警戒线竞标,未合理说明且未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详细评审标准“投标人报价以低于报价评审警戒线竞标,且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的要求。 |
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2024.10.17-2024.10.2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须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须署实名、附有异议人有效联系方式、基本事实和相关材料。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日内向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满足《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 2004年11号令)和《湖南省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以及《湖南省招标投标活动违规问题举报办法》的要求,须署实名、附有投诉人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及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禁止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及渠道取得证明材料,阻碍招标投标活动正常进行,招标人及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对恶意异议或投诉予以驳回并通报。
招标人: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开福区三一大道500号
联系人: 江女士
电话: 0731-********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高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开福区三一大道500号马兰山公寓综合楼
项目负责人:雷慧虹
项目组其他成员:王先生、车先生
监管部门: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电话:0731-********
标签: 建设充电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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