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泸市财采〔2024〕68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泸市财采〔2024〕68号
一、项目编号:N510*****240*****
二、项目名称:泸州市人民医院2024年医疗设备维修、维保服务第一批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祥和蓉泰商贸有限公司
地 址:郫都区永宁西路119号
被投诉人:泸州市人民医院
地 址:泸州市江阳区酒谷大道二段316号.泸州市江阳区忠孝路1号
被投诉人:四川勤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泸州市江阳区佳乐世纪城(金融商业中心)9号楼702号
四、基本情况
2024年5月17日,四川勤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泸州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维修维保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0*****240*****)公开招标公告,项目共两个包,主要含X线电子计算机扫描装置(GE CT)维修、维保服务和医用气体系统维修、维保服务。2024年6月11日,四川勤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泸州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维修维保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0*****240*****)成交公告,成交供应商为四川国药医工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投诉事项1:未充分考虑可能影响供应商报价和项目实施风险的因素。
投诉事项2:厂家承诺设置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属于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投诉事项3:未依法依规设定评审因素。
投诉事项4:投标人需具备临床工程师培训能力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2、3、4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我局决定:驳回投诉。
泸州市财政局
2024年8月1日
标签: 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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