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成高财采处〔2024〕31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成高财采处〔2024〕31号
(成高财采处〔2024〕31号)
一、项目编号:N510*****240*****
二、项目名称:中和中学2024年空调采购项目(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乐至县元盛安电器店(下称“投诉人”)
地址: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天池街道景鸿街19-27
被投诉人:四川省成都市中和中学(下称“采购人”)
地址:成都高新区中和街道新中街100号
四、基本情况
2024年7月31日,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采购公告。2024年8月8日,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成交公告。截止本机关发出《成都高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答复通知书》,本项目尚未签订合同。
投诉事项1:采购文件技术参数要求设置不合理,具有倾向性,排他性,利用不合理限制条件限制潜在供应商参与,有违政府采购公平、公正原则以及其他相关政策法规。
投诉事项2:本次采购空调技术参数具有指向性,指向海尔空调。
投诉事项3:采购人关于辅材与安装的采购需求设置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规定,采购需求不明确,具有很大的随意性,导致供应商无法公平竞争。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作出决定如下:投诉事项1、2成立,本项目已确定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投诉事项3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驳回投诉事项3。
成都高新区财政局
2024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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