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水库灌区名录调整及续建配套可研报告编制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胜利水库灌区名录调整及续建配套可研报告编制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采购人(甲方):攀枝花市水利局
地址:攀枝花市东区湖山巷2号
联系方式:186*****581
供应商(乙方):四川大学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
联系方式:028-********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1 | 胜利水库灌区名录调整 | 1(项) | ¥488,000.00 | ¥488,000.00 | 1、供应商应按照合同约定服务范围提供相关服务工作。 2、供应商根据采购人提出的初步思路,以及片区水资源及灌区现状进行水资源论证及水土资源平衡分析论证,并出具相关报告。 3.本项目的编制过程和成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水利部及其他部委颁布的有关水利工程勘察设计等方面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以及建设部、水利部、四川省建设厅、水利厅下发的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方面的文件和规定。 4.水土资源平衡分析报告:供应商应根据最新水文资料对胜利水库的可供水资源进行分析,根据项目区土地利用现状及三区三线资料、项目区产业发展规划分析灌区可供增加的灌面分布范围及数量,进行水量平衡计算,通过以供定需,确定灌区可增加的灌面。 5.水资源论证报告:供应商应分析灌区水资源及其开发利用情况,根据灌溉制度分析用水量,进行水量平衡计算;对灌区需水、供水提出节水措施,进行节水评价;分析项目取、退水对水资源、水生态及其他用水户的影响;提出水资源节约及保护的措施;提出水资源论证的结论。 6.在编制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委颁发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则供应商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编制。 |
合同金额: 488,0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拾捌万捌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7月26日至2024年08月24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024年07月25日
2024年09月23日
合同附件:
攀枝花市水利局
2024年0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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