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南财投处〔2024〕21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南财投处〔2024〕21号
南充市财政局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南财投处〔2024〕21号)
一、项目编号:N511*****240*****
二、项目名称:南充市中心医院眼科医院设备第一批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瞳影拾光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邛崃市文君街道南江路33号4号楼
被投诉人1:南充市中心医院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星河东路99号
被投诉人2: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茶店子西街36号金璐天下1栋2单元18层
四、基本情况
四川瞳影拾光科技有限公司不服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13日就南充市中心医院眼科医院设备第一批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511*****240*****)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4年8月20日向本机关邮寄《投诉书》,本机关于2024年8月21日收到。经审查,本机关认为:该投诉书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八条之规定。本机关于2024年8月27日向四川瞳影拾光科技有限公司发出《政府采购投诉补正通知书》,四川瞳影拾光科技有限公司于2024年9月3日向本机关邮寄补正后的《投诉书》,本机关于2024年9月4日收到。经审查,该《投诉书》符合受理要求,本机关已于2024年9月4日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1:眼底照相机(带荧光造影+脉络膜造影)中标书参数。
投诉事项2:扫频血流图 OCT 中标书参数。
投诉事项3:眼科光学生物测量仪中标书参数。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处理期间,四川瞳影拾光科技有限公司于2024年9月14日向我局书面申请撤回投诉。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之规定,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程序终止。
南充市财政局
2024年9月20日
标签: 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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