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天财采处〔2024〕9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天财采处〔2024〕9号

一、项目编号:N511*****240*****

二、项目名称:天全县大熊猫国家公园保护科研配套提升项目-天全县生物多样性标本馆建设服务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上海维塔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住所地:上海市杨浦区翔殷路258弄27号301座

被投诉人1:天全县林业局

住所地:雅安市天全县城厢镇青江路30号

被投诉人2:四川标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住所地: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530号东方希望天祥广场A栋23楼2308号

四、基本情况

2024年6月27日,四川标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2024年7月9日,四川标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组织本项目磋商、评审,2024年7月9日,四川标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成交结果公告,确定东谷创意科技(成都)有限公司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

投诉事项1:评审小组以“未签字”为由认定投诉人符合性不通过,构成程序和实体双重违法,严重侵犯了投诉人的合法权益。

投诉事项2:评审小组未能履行审核磋商文件是否依据上述《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川财规〔2021〕8号)进行编制的职责义务,构成评审程序和实体双重违法,严重侵犯了投诉人的合法权益。

投诉事项3:被投诉人提交承诺函的盖章要求前后不一、自相矛盾。供应商选择其一,何错之有?

投诉事项4:评审小组拒不认定供应商响应文件在投标有效期之内的法律效力,错判投诉人符合性不通过,构成程序和实体双重违法,严重侵犯了投诉人的合法权益。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 项规定,本机关决定:投诉事项1-4不成立,驳回投诉。

天全县财政局

2024年9月14日

标签: 处理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