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屏财采〔2024〕59号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屏财采〔2024〕59号

一、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尉宾安保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中坝A-1-02地块1幢-1层

被投诉人1:屏山县教育和体育局

住所:屏山县屏山镇行政中心

被投诉人2:中凯环球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9栋1单元909号

二、基本情况

四川尉宾安保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尉宾公司)不服屏山县教育和体育局于2024年6月27日就屏山县学校安保服务采购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4年7月11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4年7月11日收到并依法予以受理。2024年7月12日向屏山县教育和体育局、中凯环球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和相关供应商发出投诉答复通知书,屏山县教育和体育局于2024年7月17日予以答复,代理机构于2024年7月16日予以答复,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一:本项目评审过程存在错误。

三、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 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一、投诉事项1成立,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采购结果,中标结果无效,无法从现有供应商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责令采购人、代理机构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如果相关政府采购当事人认为本决定侵犯了自身合法权益,可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屏山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屏山县财政局

2024年 8月1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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