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龙板山绿色建材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第2次公示
遂昌县龙板山绿色建材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第2次公示
拟中标人公示
工程名称:遂昌县龙板山绿色建材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监理
招标序号:SC2024A074
招标单位:遂昌经盛新能源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24 年10月 11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王 威 173*****130
中标候选人:浙江盛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
拟派项目总监:周岳松 证书编号:********
预中标价:大写:捌拾贰万壹仟元整(¥:******.00元)
监理服务期:360日历天,全部工程项目实际施工期的全过程施工监理及质量缺陷期和后续服务(验收、决算、竣工备案,其中缺陷责任期24个月)
中标候选人业绩:
业绩证明对象 (企业或项目总监)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 (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浙江盛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丽水市实验学校丽阳校区改扩建工程小学教学楼及辅助用房项目监理 | 丽水市实验学校 | 总造价:*****.8752万元 竣工验收日期:2021年8月17日 |
周岳松 | 遂昌县市民服务中心项目 | 遂昌县行政服务中心 | 总造价:*****.1802万元 竣工验收日期:2022年12月23日 |
公示时间: 2024 年 10月 17 日至 2024 年 10 月 21 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遂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交投诉书,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0578-*******。
公示单位:遂昌经盛新能源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时 间: 2024 年 10 月 17 日
标签: 基地建设 建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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