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兴业银行合肥新站支行装修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WLZC-30288490)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10月21日
一、评标情况
兴业银行合肥新站支行装修工程: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安徽恒信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投
标报价:3282440.92元,质量:合格,工期:60日历天
2、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安徽恒信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格能力
条件:响应;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30-17:00,节假日休息)》
向该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
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九华山路与马鞍山路交口世
纪阳光大厦1102室,联系人、联系电话:邓工、卢工0551-
62586899、68164290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形式向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
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
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
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
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
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
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
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
的。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
分行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万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九华山路与马鞍山路交口世纪阳光大
厦1102室
联系人:邓工、卢工
联系电话:0551-62586899、68164290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1/
的人∠(签字)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