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4年第05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4年第05号

一、项目编号:鹤财磋商采购-2024-76
二、项目名称:鹤壁职业技术学院体育馆LED屏建设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绍兴越对电子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柯岩街道澄湾村后澄湾337号
被投诉人1:鹤壁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朝歌路5号
被投诉人2: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鹤壁市淇滨区淇滨大道258号
四、基本情况
绍兴越对电子有限公司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我单位提起投诉。投诉事项如下:
评审专家在 “技术响应及要求(40 分)” 这一评审项中,对绍兴越对电子有限公司的得分评审存在错误。
投诉请求如下:
对绍兴越对电子有限公司 “技术响应及要求(40 分)” 评审项进行重新评审,恢复被扣除的 25 分。若重新评审导致评标结果发生改变,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财政部门报告。
五、处理结果及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六条及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我单位对绍兴越对电子有限公司的投诉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对上述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鹤壁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鹤壁市财政局
2024年10月1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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