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蓬财投处〔2024〕8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蓬财投处〔2024〕8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蓬财投处〔2024〕8号
一、项目编号:N510*****240*****
二、项目名称:蓬溪县下河小学校运动场改造项目(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赛冠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万富金街1号楼18号
被投诉人1:四川盛世同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河东新区金阳街3-5尚城四期澜庭10栋3层1号
被投诉人2:蓬溪县下河小学校
地址:蓬溪县赤城镇西街20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满意四川盛世同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于2024年9月10日就蓬溪县下河小学校运动场改造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编号:N510*****240*****)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4年9月17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4年9月18日收到投诉书。经审查,投诉符合受理条件,本机关予以受理。
投诉事项: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3.3技术要求中多项产品利用检测报告妨碍商品、服务自由流通等,让短时间无法做出报告的供应商无法公平参与,限制市场竞争,对我公司及其他供应商实行差别及歧视待遇。
2024年9月12日,涉案项目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2024年9月19日,被投诉人2与中标供应商四川欣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截至目前,涉案项目采购合同已经履约。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成立,可能影响采购结果。鉴于涉案项目采购合同已经履行,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四)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蓬溪县财政局
2024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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