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河区城市建设综合行政执法中心保安服务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沈河区城市建设综合行政执法中心保安服务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沈河区城市建设综合行政执法中心保安服务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4-******-*****

二、项目名称:沈河区城市建设综合行政执法中心保安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河区城市建设综合行政执法中心保安服务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宁先锋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沈河区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万泉街4号

中标(成交)金额:4,218,226.79(元)

评审总得分:89(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河区城市建设综合行政执法中心保安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类

名称:沈河区城市建设综合行政执法中心保安服务采购项目(C********市容管理服务 )

服务范围:协助管理沈河行政区域内的占道经营、流动商贩、沿街兜售、违规户外广告牌匾、店外经营、店外摆放、违规商亭、乞讨行为、乱贴乱画、露天烧烤、私搭乱建、控制违建等工作。中标人及其保安人员在未经招标人同意的情况下,无权准许的上述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合同立即终止,其作出的行为无效,所带来的后果由其本人承担。1、配合、协助做好市容环境管控工作;2、完成所辖区域内环境重点部位的值守和巡查工作;3、劝导、说服所辖区域内城市管理中的违规行为;4、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服务要求:一、项目:保安服务服务人员(4-10月不少于110名,11-3月不少于90人)服务期限:24个月,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二、人员要求:1.派驻项目经理1人(具有二级及以上保安员证书),提供近三个月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投标文件提供相关复印件。派驻项目经理受采购人的直接领导。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经理,中标人须根据采购人要求及时更换。对不称职的保安员,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限期更换。礼仪巡查保安员5人,女性,身高1.60米(含)以上,气质好、形象佳,中共党员、退伍军人优先。年满18周岁(含)以上,40周岁(含)以下。保安员104人,保安员须为年满18周岁(含)以上,50周岁(含)以下的中国公民,身高1.70米(含)以上,高中以上学历,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品行良好,无犯罪记录证明,无其它违反国家政策规定的不良记录、无信访记录、无信誉记录(上岗前需向采购人提供相关证明),中共党员和退伍军人,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含)。中标人因特殊原因所提供的保安员超出年龄要求范围的,须向采购人提出书面情况说明,投标文件需提供50%的拟派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2.要求敬业爱岗,工作认真,责任心强。三、工作职责及工作要求1.采购人对中标人派遣的人员岗位数量具有监督考核管理权限,对保安员有直接指挥权。2.采购人按实际需要,要求中标人提供具有实践工作经验的保安员,中标人派驻的保安员须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3.中标人派驻保安员中,应设置管理组织结构,明确各岗位管理人员,为保证工作质量,采购人将对中标人的服务工作实施考核。4.中标人针对本项目建立辅助服务方案、组织架构、日常管理等内容的规章制度。中标人对重要岗位的设置及人员的安排与管理须报采购人同意。5.采购人不提供保安员的食宿及交通费,中标人自行解决。6.中标人在日常管理中负责建立交接班、请(休)假等登记制度,并报备采购人。如因保安员请(休)假、撤换或辞退造成巡防人数的空缺,中标人应在三日内予以补充;如不及时补充,采购人将按照每天每人全部工资费用扣减服务费,若因采购人不及时支付服务费导致中标人人员空缺未补齐,不扣减服务费。中标人保证缺人不空岗。7.在服务期内,中标人必须做好保安员安全教育及安全保障措施工作。如在工作期间发生劳动争议或者生病,人身事故及意外死亡等情况,由中标人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2年,合同1年一签。

服务标准:达到招标文件要求标准,达到国家及行业要求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世成、伍丽娜、苏畅、沈诗圣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河区城市建设综合行政执法中心保安服务采购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市沈河区城市建设综合行政执法中心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文富北路66号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沈阳市沈河区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万柳塘路111号           

联系方式: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阳市沈河区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电 话:024********

十、附件

采购文件:

沈河区城市建设综合行政执法中心保安服务采购项目9.25.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河区城市建设综合行政执法中心保安服务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宁先锋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保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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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沈河区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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