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仓储砂石码头租聘三次成交结果公告

2024年仓储砂石码头租聘三次成交结果公告

2024年长江航运公安局芜湖分局仓储砂石码头租聘(三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HS-2024-FW15

二、项目名称:2024年长江航运公安局芜湖分局仓储砂石码头租聘(三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港口集团芜湖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长江中路港一路16号

成交价格:13.5元/吨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2024年长江航运公安局芜湖分局仓储砂石码头租聘

服务范围:本项目涉及涉案砂石处置堆放等工作,采购人辖区范围内查扣的涉案砂石

服务要求:由中标单位派专人协助执法人员将涉案船舶引导至中标单位泊位,由中标单位将查扣的涉案船舶内砂石过驳转运至其专用场地仓储,等待采购人协助仓储货物离港,并配合完成本批次涉案砂石后续拍卖处置事宜。

服务时间:二年(1+1年)

服务标准:符合磋商文件及采购人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胡建敏、陶敏、汪春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中标价×1.2%;低于3000元,按3000元计算。若招标(采购)项目没有成交金额的(如项目只确定费率、单价,且无法计算成交金额的),按 5000 元计算。

金额:5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中标单位业绩:长江航运公安局芜湖分局码头装卸及仓储砂石合同。

3、无效投标单位情况:无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书面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质疑和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江航运公安局芜湖分局

地址:芜湖市经开区

联系方式:程警官 0553-*******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恒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信亚云谷3号写字楼4层402室

联系方式:183*****800182*****0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钧

电话:183*****800182*****00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砂石 仓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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