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申请委托法律服务机构代理吴某、谭某、陈某等人行政诉讼案件的公告实施购买后-结果公告

关于政府申请委托法律服务机构代理吴某、谭某、陈某等人行政诉讼案件的公告实施购买后-结果公告

关于政府申请委托法律服务机构代理吴、谭等人行政诉讼案件公告

(实施购买后)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申请委托法律服务机构代理吴、谭某、等人行政诉讼案件

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1.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元 2.广东磐信律师事务所:*****元 3.广东化祥律师事务所:*****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 我单位采取竞价采购方式组织实施,择定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为本次采购项目供应商。

成交供应商(承接主体)名称: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

项目成交金额:*****

一、服务标准和要求:

1.审阅案卷材料,梳理案情、准备应诉材料;

2.起草答辩状、整理证据材料并向法院提交;

3.参加案件庭审活动,发表代理意见;

4.做好案件结案、归档工作;。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采购单位名称: 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

地址: 深圳市光明街道光翠路北77号

联系人: 何工

联系电话: ********

公告日期:2024年10月1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服务机构 人行 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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