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与税务共享交换平台项目结果公告
不动产登记与税务共享交换平台项目结果公告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二、项目名称:朝阳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与税务共享交换平台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朝阳市不动产登记(市级节点)与税务共享交换平台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宁星之火软件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5号508室
中标(成交)金额:1,875,000(元)
评审总得分:90.67(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朝阳市不动产登记(市级节点)与税务共享交换平台项目
服务类
名称:朝阳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与税务共享交换平台系统建设服务(C********信息系统设计服务 )
服务范围:不动产登记(市级节点)与税务共享交换平台,搭建一个信息互通、资源共用的数据共享服务接口。实现“网上预核”“一窗受理”“业务联办”的工作要求,构建以不动产登记数据库为中心,不动产登记管理系统为基础,融合税务应用,形成一个结构合理、接口规范、操作便利、业务衔接顺畅的不动产登记与税务联办的系统平台。
服务要求:1.2.1平台软件及其配套硬件成果序号名称数量软件成果/硬件成果1税务数据共享交换系统1软件2核心交换机2硬件3防火墙2硬件4入侵防御系统2硬件5日志审计系统1硬件6威胁检测与溯源取证系统1硬件7安全域流量监管系统1硬件8网闸1硬件9存储资源池1硬件10多业务应急备份一体系统1硬件11运维管理基础平台1硬件12服务器4硬件13数据中心交换机1硬件 注:硬件要求详见附件11.2.2技术文件资料成果技术文件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1)系统设计说明书(2)系统测试报告(3)系统用户操作手册(4)项目总结报告(5)硬件联调测试报告(6)其他招标要求文档资料1.2.3成果提交方式中标人应按照合同要求,所有交付的技术文件和资料均应按中文编写,专用英文缩写应标注中文注解或说明,所有文档成果均需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两套,软件平台需提供光盘。不动产登记(市级节点)与税务共享交换平台,搭建一个信息互通、资源共用的数据共享服务接口。实现“网上预核”“一窗受理”“业务联办”的工作要求,构建以不动产登记数据库为中心,不动产登记管理系统为基础,融合税务应用,形成一个结构合理、接口规范、操作便利、业务衔接顺畅的不动产登记与税务联办的系统平台。4.1.3总体技术4.1.3.1系统设计原则本系统在设计上应充分考虑到长远发展需要,在实施上应根据实际需要及投资金额,分期配置、分期实施、逐步扩展,保证系统的完整性和投资效益。系统设计将遵循以下原则:(1)统筹规划:站在全局的高度,统一规划,统筹考虑现状、信息化管理的建设现状及中长期规划,分步实施。 (2)统一标准:在遵循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的前提下,制定业务管理标准和技术标准,确保信息开发、传输和应用的一致性。(3)先进性:按照产品成熟、技术先进的原则来选择系统,使系统拥有合理的生命周期,减少投资浪费。(4)可扩展性:必须考虑将来的发展,除了当前设计得有一定的超前外,还需要考虑系统的可扩充性,易于系统以后的拓展。(5)高可靠性:必须在成本可以接受的条件下,从各方面提高系统的可靠性,对各种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制定应急的工作方案和对策。
服务时间:履约期限:签订合同后120日内完成,并将项目全部建设成果移交售后服务要求:1、项目验收通过后,中标供应商需提供1年的质量保证期。在质量保证期内,应提供免费的售后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日常维护;软件应有功能的调整优化与升级;现场安装及解答。2、在质量保证期内,中标供应商应提供5×8小时电话热线咨询服务,对故障提供及时现场或远端响应技术支持服务。如果系统出现故障,在接到通知的4小时内做出明确响应和安排。如果系统出现突发事故和紧急处理要求时,应在1小时内做出响应,在交通条件允许的情况下12小时内赶赴现场提供技术支持服务。3、如遇系统安装、功能升级、故障排除处理期间,在问题没有完全解决之前,中标供应商派技术人员提供现场服务。4、在质量保证期外,中标供应商需以优惠的价格提供按时保质的售后服务。5、操作说明书等全部技术资料在项目验收合格后移交采购人。6、项目完成后,使用者能否熟练使用系统将直接影响项目实施的效果。因此,中标方应免费提供对招标方技术支持人员、系统维护人员、操作人员的培训,并负责提供培训资料的准备,投标方应在投标文件中提出详细的培训内容和计划;中标方应免费对进行产品安装及调试。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验收程序、验收报告: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及相关规定执行。组织验收主体:由采购人委托采购中心组织有关专家验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郭青伟、胡继钧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朝阳市不动产登记(市级节点)与税务共享交换平台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朝阳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新华路 一段90号
联系方式:04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朝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双塔区人民路1B
联系方式:0421-*******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学峰 李业鹏 乌广宇
电 话:0421-*******
十、附件
采购文件:
朝阳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与税务共享交换平台项目(服务).doc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朝阳市不动产登记(市级节点)与税务共享交换平台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宁星之火软件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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