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车辆动力电池换电项目二次
新能源车辆动力电池换电项目二次
泗县公共公交发展有限公司新能源车辆动力电池换电项目二次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SCJX-2024-036
二、项目名称:泗县公共公交发展有限公司新能源车辆动力电池换电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厦门力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集美大道130 2 号7层707 单元之四
成交价:*******.2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泗县公共公交发展有限公司新能源车辆动力电池换电项目二次 品牌:宁德时代 规格型号:宁德时代 数量:32 单价:******.5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杨丙志(组长)、曹杨、路林林、孟献民、陈同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四川建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蚌埠市胜利西路1号中粮大厦11楼,联系电话:139*****305。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泗县鼎盛交通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泗县公共公交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宿州市泗县泗州大道18号
联系方式:张主任 186*****2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建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蚌埠市胜利西路1号中粮大厦11楼
联系方式:139*****3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139*****305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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