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前区财采〔2024〕137号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前区财采〔2024〕137号
一、项目编号:N511*****240*****
二、项目名称:广安市前锋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2024年前锋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室灯光改造(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英迈腾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成华区双庆路16号附18号8栋2层1号
被投诉人:广安市前锋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住所:广安市前锋区龙塘办事处商贸街185号
相关供应商:四川智汇晴空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街道物流大道516号2栋14层1411号-97
四、基本情况
2024年8月7日,广安鑫鸿皓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采购公告。2024年8月13日,广安鑫鸿皓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组织本项目开标、评审。2024年8月15日,广安鑫鸿皓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结果公告。
投诉事项1:询价通知书存在重大缺陷且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
投诉事项2:询价通知书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相关产品技术参数要求提供检测报告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查询证明复印件,具有明显的倾向性、限制性、排他性、不合理性、且违反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之规定,投诉事项成立影响采购结果,以及本项目已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履约。本机关决定:投诉事项成立。由于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广安市前锋区财政局
2024年10月11日
标签: 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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