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营销推广项目三次招标电子招投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精准营销推广项目三次招标电子招投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SDZYGKZB-2024-034、0676-******Z*****)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10月23日
一、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含税价*******.00元,不含税价*******.55元,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质量:响应招标文件,工期/交货期/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中标候选人第2名:山东省互联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含税价*******.00元,不含税价*******.79元,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质量:响应招标文件,工期/交货期/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中标候选人第3名:济南易维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投标报价:含税价*******.00元,不含税价*******.85元,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质量:响应招标文件,工期/交货期/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山东省互联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济南易维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山东省互联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济南易维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山东省互联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济南易维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代理书面提出(以快递或邮寄件寄送的以收到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书面的异议文件须加盖其单位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电话、短信、传真、复印件、电子邮件等不作为有效书面异议文件,否则无效不予受理。异议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否则无效也不予受理。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三、其他
1.公示期: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0月23日。
2.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站、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网站、齐鲁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济南市经十路*****号
联系人:路先生
电话:0531-********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经十东路*****号成城大厦A座
联系人:侯先生、王先生、于女士
电子邮件:SDLC@vip.163.com
标签: 精准营销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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