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食材项目合同-采购合同

食堂食材项目合同-采购合同

采购人名称 庄河市人民政府明阳街道办事处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大连花园口经济区金玛超市明阳加盟店
合同金额 450,000元 人民币
合同期限
合同签署时间 2024-10-18 15:59:4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堂食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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