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风机盘管空调系统供回水管道及冷凝水管道均做保温,保温材料选用柔性泡沫橡塑保温管壳。空调系统供回水管道选用30mm厚柔性泡沫橡塑保温管壳,空调系统冷凝水管道选用15mm厚柔性泡沫橡塑保温管壳,卧室内支管保温外缠玻璃丝布2道做保护层,其余位置保温层外做0.5mmPVC彩壳保护层。柔性泡沫橡塑保温材料的性能要求:符合绿色建筑产品,并应满足绿色认证,无石棉、氯化石蜡及甲醛等,密度不大于65kg/m3,导热系数≤0.032W/(m.k)(0°时),湿阻因子≥
*****,氧指数≥39%,要求烟密度等级≤50,燃烧性能B1级(GB8624-2012),真空吸水率≤6%。产品应提供国家消防部门指定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2、报价采用全费用固定综合单价,包含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各种取费及税金等。对劳务分包人未经工程承包人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劳务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承包人不予计量。
3、工程承包人按月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月进度结算工程量截止到每月15日。
4、如在劳务分包人没有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终止,工程承包人应通知劳务分包人终止本合同。劳务分包人接到通知后尽快撤离现场,工程承包人应支付劳务分包人已完工程的劳务报酬。
5、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6、合同解除后,劳务分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撤出施工场地。
7、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工程承包人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8、分包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两年,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分包人应在接到承包人通知后24小时内派人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发生紧急抢修事故,分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现场抢修。分包人未在上述约定时间内到达现场保修的,承包人可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相应费用从由分包人承担。
9、分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无正当理由擅自退场,承包人有权不支付剩余工程款,同时分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伍万元人民币,并赔偿由此给承包人带来的经济损失。
10、分包人需按工程实际要求对其所供保温材料进行二次送检,并承担相应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