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天等县东平至那造公路K1.5处水毁修复工程成交单位的公示
关于对天等县东平至那造公路K1.5处水毁修复工程成交单位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执行《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的通知》(桂财采〔2023〕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修订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桂财综〔2022〕5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广西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数额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桂财采〔2021〕61号)《天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等县政府性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2022〕-36)、《天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等县财政投资评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2022〕-37)、《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等规定,本局于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12日对天等县东平至那造公路(K1.5处)水毁修复工程进行网上采购公告,并接受潜在供应商报名。本局于2024年10月18日上午召开局党组“三重一大”会议对报名的潜在供应商提交的材料进行讨论,现拟将成交单位公示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成交单位
项目经理
成交价
备注
1
天等县东平至那造公路(K1.5处)水毁修复工程
广西荣达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农维文
¥22.8282万元
现对成交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天(2024年10月21日),如对以上成交单位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前到监督部门进行反馈。本次公示在天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tiandeng.gov.cn)上发布。
联系事项:
采购人:天等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吴统安
电话:0771-*******
地址:广西崇左市天等县人民政府城南办公区6栋4楼
监督部门:中共天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天等县监察委员会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
监督部门电话:0771-*******
天等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10月18日
标签: 对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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