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鸿凤凰花园小区1-4号楼5个单元飘窗及部分女儿墙维修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侨鸿凤凰花园小区1-4号楼5个单元飘窗及部分女儿墙维修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侨鸿凤凰花园小区1-4号楼5个单元飘窗及部分女儿墙维修项目

项目编号

DCZB-2024FW220

招标人

名称

芜湖市侨鸿凤凰花园小区业主委员会

联系电话

180*****720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173*****976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4年10月21日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涵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56元

工期

45个日历天

质量承诺

合格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长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58元

工期

45个日历天

质量承诺

合格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圣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17元

工期

45个日历天

质量承诺

合格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提示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上午09:00-17:0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人提出投诉。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标签: 分女儿墙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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