枝江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二期第一批中标候选人公示
枝江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二期第一批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招标概况
枝江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二期第一批)于2024年09月26日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发布招标公告,2024年10月18日 09时00分在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二、评标结果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武汉蓝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湖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工程设计所 | 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元/%) | ********.60 | ********.29 | ********.11 | |
质量目标 | 达到国家现行相关专业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达到国家现行相关专业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达到国家现行相关专业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
履约期限(天) | 12个月 | 12个月 | 12个月 | |
投标人资质证书名称及编号(如有) |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D********* |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D********* |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D********* | |
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名称及编号(如有) | (鄂)JZ安许证字[2014]****** | (鄂)JZ安许证字[2013]****** | (鄂)JZ安许证字[2019]****** | |
拟派项目管理人员 | 质量员 | 肖莹莹,, | 夏强,质检员,042*****000******** | 何博,质检员,042*****000******** |
安全员 | 晏凯,, | 张耀,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鄂建安C3(2021)******* | 张杰,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编号:鄂建安C2(2020)*******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李太辉,, | 杨霞,, | 文威,, | |
施工员 | 胡磊,, | 陈诗,施工员,042*****000******** | 刘高云,施工员,042*****000******** | |
项目负责人 | 梁友福,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鄂********7020 | 陈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鄂建安B(2023)0000808、鄂242212230917 | 翟旺生,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鄂242212224022 |
业绩 | 单位名称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万元) | 项目负责人 | 备注 |
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 英山县白莲河流域水环境保护治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 2293.62 | 李涛 | ||
武汉蓝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利川市2022-2023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EPC(一期) | 1500.0 | 梁友福 | ||
湖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工程设计所 | 沙洋县长湖和竹皮河流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一期)EPC总承包 | 2022.63 | 徐小乐 | ||
嘉鱼县2021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EPC)工程 | 2114.0 | 徐小乐 | |||
天门市天门河拖市断面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EPC工程 | 2784.77 | 王琪 | |||
钟祥市2021-2022年农村生活污水综合治理整县推进工程(一期)EPC项目 | 3375.0 | 田向阳 |
评标情况 | 评标工作于2024年10月18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在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一室及沙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进行远程异地评标。评标过程如下: 一、初步评审: 1.形式评审阶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7家投标单位资格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2.资格评审阶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7家投标单位资格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3.响应性评审阶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武汉美佳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未按招标文件响应性评审标准要求提供履约期限、质量目标承诺,其余6家投标单位响应性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二、详细评审: 1.技术标评审阶段:评标委员会对6家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详细评审并打分。 2.商务标评审阶段:评标委员会对6家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进行详细评审并打分。 3.经济标评审阶段:评标委员会对6家投标单位报价进行评审打分。 三、评审结果: 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武汉蓝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湖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工程设计所、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人代表:金用堂 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张永荣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4年10月21日 12时00分至2024年10月24日 17时30分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通过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通过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湖北姚家港绿色化工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电话:19807171334
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18607204646
3.行业主管部门:宜昌市生态环境局枝江市分局
电话:0717-4210643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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