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处工程车辆采购项目合同公告包一

湘潭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处工程车辆采购项目合同公告包一

湘潭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处工程车辆采购项目合同公告(包一)

公告日期: 2024-10-21

采购合同编号:潭市财采计[2024]0159号-1

采购人(全称):湘潭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处(甲方)

供应商(全称):湘潭吉越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处工程车辆采购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潭市财采计[2024]0519号

(3)项目内容:包一:皮卡车4台、双排自卸车5台

(4)项目承包范围:包一:皮卡车4台、双排自卸车5台(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

包一(皮卡车、双排自卸车):人民币小写:*******元。人民币大写:壹佰肆拾万零玖仟柒佰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品目

供应商

商品

名称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参数/技术说明

品牌

数量

单位

成交

金额

包一

皮卡车

湘潭吉越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皮卡车

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雷达牌/

山东淄博

4

******

双排自卸车

双排自卸车

五十铃牌/

重庆

5

******

合计

*******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上牌移交完毕。

地点:按采购方要求配送至指定地点。

方式:中标单位应当在采购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送货交货,并验收合格。

4.付款方式:(1)合同预付款的支付比例:无。(2)设备安装调试完毕,运行正常,人员培训到位,中标人提出申请,在上牌完毕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接收后,30日内付清全款。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t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4年10月21日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4份,采购人执1份,供应商执1份,采购监管部门执1份,招标代理机构执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10月21日

甲方(公章):湘潭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处

乙方(公章):湘潭吉越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王子竞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河西支行

账号:506*****000******

附件下载: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程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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