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城南新区南环线头安路—西环线辅道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五河县城南新区南环线头安路—西环线辅道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五河县城南新区南环线(头安路—西环线)辅道工程 | |||||||
项目编号 | BB2024WHGCZ076 | |||||||
标段名称 | 五河县城南新区南环线(头安路—西环线)辅道工程 | |||||||
标段编号 | BB2024WHGCZ0761 | |||||||
招标人 | 五河县恒信投资有限公司 | |||||||
项目预算(万元) | 1202.****** | |||||||
最高限价(万元) | 1202.****** | |||||||
代理机构 | 五河县虹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联系方式 | 地址:五河县城南工业区兴潼路20号 联系电话:181*****159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蚌埠合理低价法(优化)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0月18日 09时00分 | 计划工期 | 210日历天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可以附件形式公开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可以附件形式公开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安徽林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投标工期 | 210日历天 | |||||
地 址 | 合肥市包河区宿松路2459号国贸天悦花园C1幢办公楼1205 | |||||||
投标价(万元) | 779.******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 | 李大伟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皖234*****4108 | ||||||||
技术负责人 | 赵娜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工程师 | |||||
934*****006********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无要求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无要求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无要求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无要求 | |||||||
企业获奖 | 本项目无要求 | |||||||
企业业绩 | 本项目无要求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安徽工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投标工期 | 210日历天 | |||||
地 址 | 合肥市包河经济开发区上海路188号中建智立方二期B1-1405 | |||||||
投标价(万元) | 779.*****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 | 石伟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皖234*****0614 | ||||||||
技术负责人 | 汪胜松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工程师 | |||||
2012Z2165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无要求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无要求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无要求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无要求 | |||||||
企业获奖 | 本项目无要求 | |||||||
企业业绩 | 本项目无要求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安徽中汇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投标工期 | 210日历天 | |||||
地 址 | 安徽省安庆市潜山市水吼镇水吼山庄6号楼14号 | |||||||
投标价(万元) | 779.******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 | 潘小华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皖234*****4586 | ||||||||
技术负责人 | 袁慧敏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工程师 | |||||
2020Z3059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无要求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无要求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无要求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无要求 | |||||||
企业获奖 | 本项目无要求 | |||||||
企业业绩 | 本项目无要求 | |||||||
公示时间 | 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0月24日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 (2)异议时,应当按照《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质疑异议和投诉举报暂行规定》(蚌政秘〔2020〕7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联系人:马现维;联系方式(电话):0552-******* |
标签: 辅道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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