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福康工程”项目结果公告采购包2
2024年“福康工程”项目结果公告采购包2
采购包2: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江阴市新盛医疗器材设备有限公司 | 江阴市利港街道东刘墅53号 | 1,684,740.00元 | 89.58 |
采购包2(电动轮椅车):
货物类(江阴市新盛医疗器材设备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金额(元) |
---|---|---|---|---|---|---|---|---|
2-1 | 假肢装置及部件 | 电动轮椅车 | 新盛 | NR5335 | 653 | 辆 | 2,580.0000 | 1,684,740.00 |
采购人代表: | 周昊 |
评审专家: | 倪宇征 、 郭永忠 、 吴丽民 、 杨得胜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知》及本项目政府采购委托协议中“有关费用问题”的约定,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应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1)以中标通知书规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0%;100-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1.1%。 (3)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可以现金、转帐或电汇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4)代理服务费汇入帐户:开户名:福建省宏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平安银行福州分行营业部;帐号:110*****741006,开票邮箱:fjhtxm@163.com。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2电动轮椅车:2.2532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资格性审查阶段,北京万慈康养产业有限公司未提供有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上海假肢厂有限公司未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北京万慈康养产业有限公司、上海假肢厂有限公司资格性审查结果为不通过;其余供应商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结果均为通过。
名称:福建省民政厅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路44号
联系方式:059*****5791
名称:福建省宏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梁厝路2号华雄大厦2#7层701
联系方式:0591-********
项目联系人:肖晗伟、张文杰、杨榕
电话:0591-********
福建省宏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1日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