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鹏越家具项目执行阶段代理律师事务所公开比选结果的公示
关于鹏越家具项目执行阶段代理律师事务所公开比选结果的公示
四川发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鹏越家具项目执行阶段代理律师事务所公开比选工作已完成,现将比选结果公示如下:
经比选,确定中选机构为: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自公示之日起至2024年10月25日17:00,如任何第三方有异议,请携带身份证明和书面异议材料,提交至四川发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公示期满后,请中选机构于2024年10月28日17:00之前与公司联络,确认异议事项及后续合同事宜。
联系人:文老师
联系方式:138*****704
联系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177号中海国际中心A座13楼
四川发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1日
标签: 鹏越家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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