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嵊州市行政事业单位、乡镇街道档案整理和数字化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关于嵊州市行政事业单位、乡镇街道档案整理和数字化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关于嵊州市行政事业单位、乡镇(街道)档案整理和数字化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ZJZL-F******RZJ
二、项目名称:嵊州市行政事业单位、乡镇(街道)档案整理和数字化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报价:45(%) | 浙江启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白云街道君悦大厦A幢2223室(自主申报)(仅限办公) |
2 | 报价:91.9(%) | 杭州纵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西溪路984号3号楼205室 |
3 | 报价:92(%) | 上海泰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市闵行区春东路508号2幢522室 |
4 | 报价:60(%) | 浙江千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白云街道万达广场西区3026号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嵊州市财政局行政事业单位、乡镇(街道)档案整理和数字化服务 | 浙江启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档案整理和数字化服务 | 实施单位仅提供场地,中标供应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提供所需的计算机、扫描仪等所有涉及到的整理、扫描、数字化加工软件、存储等相关的档案装具(卷皮、卷盒)、墨盒硒鼓等耗材、设备及扫描软件系统等,配备足够的技术服务人员。根据各实施单位的实际情况及相关规定完成档案整理和数字化加工服务,且档案整理成果需符合嵊州市档案局接收标准要求。 | 3年 | 符合国家有关档案行业标准、各个单位的接收标准为标准,查验档案整理是否标准、规范、完整、齐全。 |
2 | 嵊州市财政局行政事业单位、乡镇(街道)档案整理和数字化服务 | 杭州纵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档案整理和数字化服务 | 实施单位仅提供场地,中标供应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提供所需的计算机、扫描仪等所有涉及到的整理、扫描、数字化加工软件、存储等相关的档案装具(卷皮、卷盒)、墨盒硒鼓等耗材、设备及扫描软件系统等,配备足够的技术服务人员。根据各实施单位的实际情况及相关规定完成档案整理和数字化加工服务,且档案整理成果需符合嵊州市档案局接收标准要求。 | 3年 | 符合国家有关档案行业标准、各个单位的接收标准为标准,查验档案整理是否标准、规范、完整、齐全。 |
3 | 嵊州市财政局行政事业单位、乡镇(街道)档案整理和数字化服务 | 上海泰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档案整理和数字化服务 | 实施单位仅提供场地,中标供应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提供所需的计算机、扫描仪等所有涉及到的整理、扫描、数字化加工软件、存储等相关的档案装具(卷皮、卷盒)、墨盒硒鼓等耗材、设备及扫描软件系统等,配备足够的技术服务人员。根据各实施单位的实际情况及相关规定完成档案整理和数字化加工服务,且档案整理成果需符合嵊州市档案局接收标准要求。 | 3年 | 符合国家有关档案行业标准、各个单位的接收标准为标准,查验档案整理是否标准、规范、完整、齐全。 |
4 | 嵊州市财政局行政事业单位、乡镇(街道)档案整理和数字化服务 | 浙江千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档案整理和数字化服务 | 实施单位仅提供场地,中标供应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提供所需的计算机、扫描仪等所有涉及到的整理、扫描、数字化加工软件、存储等相关的档案装具(卷皮、卷盒)、墨盒硒鼓等耗材、设备及扫描软件系统等,配备足够的技术服务人员。根据各实施单位的实际情况及相关规定完成档案整理和数字化加工服务,且档案整理成果需符合嵊州市档案局接收标准要求。 | 3年 | 符合国家有关档案行业标准、各个单位的接收标准为标准,查验档案整理是否标准、规范、完整、齐全。 |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骆春霞,丁宝林,刘建良(第1、2、3、4标项采购人代表),王凯鸣,沈婷,竺春阳,胡怀东
七、开标情况
标项1标项2标项3标项4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标项2标项3标项4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标项2标项3标项4
十、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标项2标项3标项4
十一、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标段一:*****.0元 标段二:*****.0元 标段三:*****.0元 标段四:*****.00元
十二、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嵊州市财政局(嵊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 址:嵊州市三江街道国资综合大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俞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
质疑联系人:王勇江
质疑联系方式:05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筑脸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嵊州市北直街粮食局附楼2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任浙景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
质疑联系人:王璐幸
质疑联系方式:057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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