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序号 | 分标名称 | 包号 | 项目名称 | 物资名称 |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 备注 | |
1 | 物资类 | 包1 | 城建·幕溪和府配电工程 (增补) | 高低压设备、变压器 | 安徽奥德斯电气有限公司 | | |
2 | 物资类 | 包2 | 城建·幕溪和府配电工程 (增补) | 电缆 | 无 | 流标 | |
1. |
异议必须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提出,电子邮 |
箱:ntwzcg@163.com。 |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
(2)被异议人的名称; |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
3.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 |
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异议人为个 |
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 |
本人提交。 |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
(1)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提出的; |
(2)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和直 |
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
(3)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4)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
。 |
5. |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 |
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
|
招标人:安徽名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宣城南天电力规划设计院有限公 |
司 |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一日 |
安徽名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9月物资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2024MD0001)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10月24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物资: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安徽奥德斯电气有限公司,投标报价:0万元,质量:详见
附件,工期/交货期/服务期:0000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安徽奥德斯电气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潘工*****************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安徽奥德斯电气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详见附件;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安徽奥德斯电气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详见附件;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详见附件
三、其他
详见附件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宣城南天电力有限公司纪委。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徽名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宣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棵树路
联 系 人:潘工
电 话:0563-*****
电子邮件:1975324036@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宣城南天电力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 址: 安徽省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塘商务中心
联 系 人: 张晨
电 话: 0563-2908836
电子邮件: ntwzcg@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安徽名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9月物资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名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9月物资公开招标采购项
目招标工作已结束,经评标委员会评标并报公司招投标工作领
导小组批准,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予以公示,公
示期3日。
序号 分标名称 包号
项目名称
物资名称
推荐的中标候
选人
备注
1
2
物资类 包1
城建·幕溪和府配
电工程 (增补)
高低压设备
、变压器
安徽奥德斯电
气有限公司
物资类 包2
城建·幕溪和府配
电工程 (增补)
电缆
无
流标
投标人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可以自公示之日起3日内,向
招标人提出。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
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
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
异议必须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提出,电子邮
箱:ntwzcg@163.com。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的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
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异议人为个
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
本人提交。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和直
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
5.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
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招标人:安徽名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宣城南天电力规划设计院有限公
司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一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