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宜昌市城区共同缔造文化休闲场景“10分钟体育健身圈”暨城区公共场地及社区

宜昌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宜昌市城区共同缔造文化休闲场景“10分钟体育健身圈”暨城区公共场地及社区

宜昌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宜昌市城区共同缔造文化休闲场景“10分钟体育健身圈”暨城区公共场地及社区(机关)体育器材设施建设项目(第一批)项目验收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4-10-22 09:03|发布单位:宜昌市文化和旅游局|阅读次数:

一、合同编号:无

二、合同名称:2024年宜昌市城区共同缔造文化休闲场景“10分钟体育健身圈”暨城区公共场地及社区(机关)体育器材设施建设项目(第一批)(包三)合同

三、项目编号:YCZ2539-******-03H

四、项目名称:2024年宜昌市城区共同缔造文化休闲场景“10分钟体育健身圈”暨城区公共场地及社区(机关)体育器材设施建设项目(第一批)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宜昌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

2.地 址:宜昌市西陵区果园路2号

3.联 系 方 式:0717-*******

4.供应商(乙方):武汉舒华动力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5.地 址:洪山区珞南街卓刀泉珞瑜路462号(武汉体育学院正对面)

6.联 系 方 式:158*****620

六、合同主要信息

1、服务内容:

室内乒乓球桌12台、跑步机7台、动感单车8台、椭圆机2台、划船器3台、坐式推胸训练器2台、坐式腹肌训练器1台、腹肌板1台、哑铃架(含哑铃105KG)1套、健身房专用地胶228平方米。

2、服务要求:

(1)所有器材使用寿命不少于8年,终身售后服务。
(2)质保期1年(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国家主管部门或者行业标准对货物本身有更高要求的,从其规定并在合同中约定,供应商亦可报更长的质保期),质保期内,如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中标人应更换零件和维修(人为因素损坏除外),采购人不在额外支付费用;在质保期满后,对其维修产品只收取材料费用,不额外收取人工服务费。
(3)凡出现质量问题,维修人员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2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维修完毕(如不能及时修复用同型号产品代用至修复后换回)。若中标单位维修人员不能依约到达现场进行维修,采购人自行维修产生的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3、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90天内完成质检和安装

4、服务地点:城区社区(机关)相关配建点

七、验收日期:2024-10-21

八、验收组成员:刘晶晶、张雅、赵宇

九、验收意见:合格

十、其他补充事宜: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体育器材 设施建设 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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