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凉山州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3*****240*****
二、项目名称:凉山州物业管理系统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冠晨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福庆路131号附59号
被投诉人:四川航瑞众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西昌市长宁路2号西昌金信村镇银行小庙支行2楼
四、基本情况
成都冠晨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不服四川航瑞众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于2024年9月10日就凉山州物业管理系统项目(项目编号:N513*****240*****)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4年9月12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4年9月23日收到并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将“在职证明”作为评审因素,与技术特点和服务质量无关,且属于变相限制从业人员规模条件,构成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事项。
凉山州财政局
2024年10月21日
标签: 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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