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高新技术创新创业服务中心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佳木斯高新技术创新创业服务中心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采购人(甲方):佳木斯高新技术创新创业服务中心
地址:佳木斯光复东路881号
联系方式:185*****555
供应商(乙方):黑龙江清滢律师事务所
地址:佳木斯东风区长安东路646号
联系方式:188*****967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1 | 法律顾问服务 | 1(项) | ¥20,000.00 | ¥20,000.00 | 1.(1)日常法律咨询,就业务方面的法律问题提供意见和建议:(2)协助采购人相关部门审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管理流程协助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3)对采购人单位的重大决策、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论证和法律风险评估:起草、审查、修改各类合同。(4)为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重大突发和敏感(事)件以及重要舆情处置等提供法律服务;(5)代表采购人单位参加其与他人发生的非诉讼事件的调解,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律师意见书等,参与危机事件的应急处理并且提供应急解决方案;(6)为采购人单位进行法律知识讲座和法制宣传教育,助采购人进行普法宣传教育(一年组织两次法律教育讲座),提供有关法律信息和法律咨询,对管理中的法律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7)参与合作项目的治谈;参与处理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就国有产权出让、划拨事宜提供法律服务,出具法律意见;(8)为双创中心入驻企业服务:1.代理企业办理信贷、抵押贷款、商业贷款、专项融资、融资租赁及其它筹资事宜的法律事务;2.为企业的法律行为和法律事实出具律师见证书;3.为企业的设立、股权转让、增资减资等全面提供法律服务、出具法律意见书;4.协助企业清收债权,制定诉讼方案和诉前证据、财产保全措施服务。2.(1)成交供应商须拟派至少一名专职律师从事本项工作(须提供人员明细表并附律师执业证书),在委派期间不得随意更换,如遇特殊情况须更换人员,须提前向采购人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调换。(2)成交供应商所拟派律师必须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且未受过司法部门的处分,具备承担所处项目的专业能力并按时完成采购人要求的工作内容,如遇突发情况可以保证1小时内到达指定地点处理事件。(3)成交供应商应具备完善的律师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档案卷宗管理制度、保密制度。(4)成交供应商及所委派的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不应当公开的信息,不得擅自对外透露所承担的工作内容。 |
合同金额: 2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10月22日至2025年10月22日
履约地点:佳木斯高新区
采购方式:服务工程超市
2024年10月22日
2024年10月22日
合同附件:
487a******b7b333e8d49d*****a6e54.pdf
佳木斯高新技术创新创业服务中心
202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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