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县公安局新圩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迁建项目便道工程项目重成交结果公告
灵山县公安局新圩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迁建项目便道工程项目重成交结果公告
广西新侨咨询有限公司受灵山县灵通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2024年10月21日15时30分就灵山县公安局新圩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迁建项目便道工程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竞争性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灵山县公安局新圩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迁建项目便道工程
采购项目编号:QZZC2024-C2-*****-GXXQ(重)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灵山县公安局新圩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迁建项目便道工程,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服务期限:计划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工期要求为60日历天。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
http://
四、磋商日期:2024年10月21日15时30分
磋商地点:广西新侨咨询有限公司灵山分公司五楼开标室(灵城镇石宝岭安置区40-1号(灵山县体育馆足球场后))。
磋商小组成员名单:陈绍许(组长)、陆洪、张敏
五、成交信息:
1.成交供应商名称:广西晟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成交供应商地址: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99号北部湾国际建材商贸城2幢219商务公寓
3.成交金额:贰拾捌万壹仟陆佰贰拾陆元陆角壹分(¥:******.61元)
六、联系事项: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灵山县灵通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灵山县新圩镇荔香大道鸟官塘荔香园7-01
联系方式:翁明强 07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新侨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新侨咨询有限公司灵山分公司(灵城镇石宝岭安置区40-1号(灵山县体育馆足球场后))
联系方式:林成汉 0777-*******
七、成交结果公告期限:
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灵山县灵通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或受托代理机构广西新侨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广西新侨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2日
标签: 业务技术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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