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至县城区排水防涝治理项目施工二期周至县清水河疏浚工程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周至县城区排水防涝治理项目施工二期周至县清水河疏浚工程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项目名称 | 周至县(城区)排水防涝治理项目施工二期(周至县清水河疏浚工程)二次 | ||||||||||||||
招标项目编号 | E**********oZC2G7ONQ | ||||||||||||||
标段名称 | 周至县(城区)排水防涝治理项目施工二期(周至县清水河疏浚工程)二次 | ||||||||||||||
标段编号 | E**********oZC2G7ONQ001 | ||||||||||||||
招标人名称 | 周至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衡正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联系人姓名 | 孙亮 | 联系电话 | 180*****661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0月21日 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开标室304 | ||||||||||||
评标情况 | 正常 | ||||||||||||||
中标候选人情况(本项目定标方式为非评定分离) | |||||||||||||||
排序 | 推荐情况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
1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陕西秦太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46 | 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90 | ||||||||||
2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鸿川建筑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44 | 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90 | ||||||||||
3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陕西沐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80 | 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90 | ||||||||||
中标候选人承诺和响应情况 | |||||||||||||||
排序 | 推荐情况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项目负责人执业证书名称及等级 | 项目负责人注册(执业)印章号 | 中标候选人响应资格能力条件 | |||||||||
1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陕西秦太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夏晓红 | 注册建造师二级 | 陕261*****7654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 | |||||||||
2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鸿川建筑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秦东林 | 注册建造师一级 | 陕161*****014*****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 | |||||||||
3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陕西沐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任育斌 | 注册建造师二级 | 陕261*****5419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以上中标候选人公示期 3 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书应该包含下列内容: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3.3、相关证明材料;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
其他公示内容 |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10月22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4年10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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