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商城遗址导向标识系统工程项目二次-成交公告

偃师商城遗址导向标识系统工程项目二次-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偃政采磋商-2024-107
2、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偃师区文物局偃师商城遗址导向标识系统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0月09日
5、评审日期:2024年10月22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偃师政采磋商新(2024)0009-1号-1 车行、人行、公共服务设施的导视标识牌及座椅、果皮箱、树铭牌等内容。 泰源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水东路88号1号楼7层710号 2,717,689.36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洛阳市偃师区文物局偃师商城遗址导向标识系统工程项目(二次) 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答疑(如有)和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 180日历天 盛利姣 241*****3482
三、评审专家名单
李雪吟、王尉萍、王克瑞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计取。
收费金额:29,177.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偃师区文物局
地址:偃师区洛神路56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3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子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牡丹大道148号8幢1-1501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方式:03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方式:0379-********

标签: 导向标识 系统工程 商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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