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服务二次结果公告
2025年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服务二次结果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5年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服务(二次)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 | ||
行政区域 | 内蒙古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10月22日 15:19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赵福君,李三厚,孙鑫 | ||
总成交金额 | ¥111.******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俊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71-******* 质疑联系人:阮佳0471-******* | ||
采购单位 |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 | ||
采购单位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63号院6号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4*****943 | ||
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6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471-******* 质疑联系人:阮佳0471-******* |
合同包1(2025年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服务):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方法 | 是否价格扣除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内蒙古广益安公共管理服务中心 | 腾飞路腾飞大厦F座9024室 | 综合评分法 | 否 | 1,110,000.00元 | 88.18 |
合同包1(2025年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服务):
服务类(内蒙古广益安公共管理服务中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其他服务 | 其他服务 | 1.信息核对工作(1)做好民政部信息核对工作。按季度将全区低保、特困等数据发送民政部进行核对,并及时下发疑点数据。(2)做好跨省信息核对工作。及时接收其他省份发送跨省协查任务,并与5个工作日内反馈核查结果。及时接收盟市发送 的跨省核查任务,做好数据审核和推送工作,及时反馈核查结果。(3)做好自治区本级相关部门委托核对工作,按时反馈部门委托核对工作内容。2.做好数据信息共享工作(4)做好与自治区本级相关部门数据共享工作,定期与公安、人社等23个部门及时进行数据交换、更新,确保接口畅通。3.做好数据上报工作(5)做好自治区核对共享信息资源目录上报和更新工作。于每月15日前高质量完成“ 民政部核对业务统计数据报送系统” 全区数据填报工作。按月协助做好全区低收入人口数据上报工作。4.做好重点监测数据下发、核实反馈、抽查工作(6)按月(季度)开展全区在享低保、特困数据实时比对、整库核对等工作,对自治区本级核查的各部门重点监测数据及 时分类下发。(7)按月收集盟市核查结果,形成核查统计表进行备案。(8)根据下发的重点监测数据填报情况,按季度、不低于0 .5%的比例开展实地抽查复核,为民政厅决策和监督指导基层 工作落实提供数据支撑。(9)按季度对重点监测数据填报反馈情况进行督办。(10)定期做好民政部反馈的社会救助领域预警和疑点数据的比对工作,按时将核实结果报送民政部。5.做好与防返贫监测信息平台数据共享和核对工作(11)按季度共享交换低保、特困等低收入人口和已脱贫人口、防返贫监测人口数据,按月对数据进行分析、比对,形成 统计表。(12)做好自治区农牧厅委托核对工作。6.做好数据归集工作(13)做好低收入人口数据归集,对低收入人口定期开展数据核对,提高低收入人口数据库质量。协助做好专项救助部门 救助数据共享和归集。7.做好数据分析工作(14)及时发现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系统、核对系统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方案。(15)按季度编制核对数据分析报告、核对工作动态,半年报送核对购买服务工作年中总结。8.做好“ 内蒙古救助通”督促工作(16)按周调度各盟市“ 内蒙古救助通”注册、电子授权等使用情况。(17).每日监测各盟市“ 内蒙古救助通”救助申请受理情况,督促各盟市及时受理、办理社会救助。9.做好救助热线抽查、核对信息归档工作(18)按季度抽查全区社会救助服务热线畅通性、有效性。(19)完成核对工作档案、电子档案整理归档工作。 | 全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与采购人的服务要求 | 2024年12月1日,服务期限12个月,至2025年11月30日 | 全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与采购人的服务标准 | 1,110,000.0000 |
赵福君、李三厚、孙鑫(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无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2025年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服务): 0万元。收取对象:无。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名称: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63号院6号楼
联系方式:134*****943
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6号
联系方式:0471-******* 质疑联系人:阮佳0471-*******
项目联系人:李俊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10月22日
标签: 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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