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隆县游客接待中心建设项目施工监理中标公示
武隆县游客接待中心建设项目施工监理中标公示
拟中标结果公示表
(公示期:2016年10月18日---2016年10月20日)
项 目 名 称 | 武隆县游客接待中心建设项目施工监理 | |||||||||||||||||
招标公告编号 | 068171 | |||||||||||||||||
招标人 | 重庆市武隆喀斯特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渝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武隆县游客接待中心建设项目施工监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重庆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厦门高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浙江工正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
拟中标人 | 重庆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万元) | 232.50 |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 代码 | |||||||||||||||||
投诉受理部门 | 武隆县城乡建设委员会 | 联 系 电 话 | ||||||||||||||||
武隆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招标人:重庆市武隆喀斯特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17日(单位公章) |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渝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17日(单位公章)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武隆县游客接待中心建设项目已由武隆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武隆发改发(2016)5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重庆市武隆喀斯特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武隆县巷口镇柏杨村。
2.2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2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游客接待中心及功能用房(城市广场下沉商业除外)、博物馆及规划展览馆、电视台办公用房、电视电话会议厅及其配套、车库及设备用房,配套室外广场、绿化、暗渠、管网等附属工程。
一期工程总建筑面积约10.6万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游客接待中心及功能用房(城市广场下沉商业除外)、博物馆及规划展览馆、电视台办公用房、电视电话会议厅及其配套、车库及设备用房以及部分附属配套工程。
二期工程总建筑面积约1.2万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室内二次精装修和安装工程、城市广场下沉商业以及部分配套附属工程。
2.3招标内容及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武隆县游客接待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施工图及变更设计所包含的建安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修复期阶段等全过程施工监理服务。投标人按照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及监理合同约定,正确履行“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监理工作职责。即: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管理,合同管理、协调各参建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以及信息管理等工作内容,(包含工程计量、工程款支付审核、设计变更审核、工程验收〈包括隐蔽验收、分项验收、分部验收、竣工验收〉、配合跟踪审计及项目决算审计工作等)。
2.4 监理服务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工期暂定36个月。(进场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监理服务期以开工令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
2.5 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国家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资金、设备、技术实力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注册地为重庆市以外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按渝建发【2016】36号文的相关要求执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本项目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22日起,在重庆市武隆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http://www.wlzyzx.cn)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答疑、补遗等所有招标相关资料。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武隆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http://www.wlzyzx.cn)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知晓有关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4.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若出现此类情况,则相关单位均不能通过本次招标的资格审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6年10月13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北京时间),请在该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武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中央广场负三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重庆市武隆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招标人:重庆市武隆喀斯特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渝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重庆市武隆县 | 地址:重庆渝北区金开大道协信星光天地4栋10-6 |
联系人:王老师 | 联系人:李中信 |
电话:189*****211 | 电话:***-********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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