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用车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用车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ALSKCG-2024-03

二、项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阿拉山口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公务用车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评审报价
1阿拉山口广林汽车修理厂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阿拉山口市长城胡同9号楼综合市场地下室101号报价:******(元)******.0元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阿拉山口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公务用车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二次)中华人民共和国阿拉山口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公务用车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二次)阿拉山口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所属20辆公务用车。维修响应时间1小时内上门服务时间2小时内。紧急情况2小时内本市应急救援。本市内免费提供拖车服务。紧急情况,小修保养12小时内完成,总成修理24小时内完成。换件维修以维修配件出厂质量保证期为准,技术维修及维修配件参照当地市场客户协议执行,整车修理质保1年,总成修理质保6个月,小修和专项维修质保3个月。质保期从维修竣工车辆出厂交接日起算。质保期内出现维修质量问题由乙方返修,返修项目的质量保证期重新计算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甲方应检查竣工车辆,维修结果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计算合理,甲方应在结算清单上签字;如修理结果不符送修要求、维修费用计算不合理或发现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甲方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存在的问题,如乙方不能给与答复,甲方可报请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乙方维修车辆结束后,填写车辆维修计算单,填写车辆维修的具体部位和消耗的材料、部件、计价、工时费及质量保证期,注明优惠事宜后交甲方审核签字。此单多联复写备查。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慕立新,张涛(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冯荣亮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差计算法收取参考标准为:100万*1.5%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55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阿拉山口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地 址:新疆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阿拉山口市西迁路26号

联系方式:09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博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博乐市鸿丰大酒店6楼

联系方式:133*****9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华珍

电 话:133*****968

2024年10月14日
202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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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信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务用车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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