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小区共用用水设施改造工程荔湾北中山八路以北片区EPC施工图编制及施工项目-中标公告
老旧小区共用用水设施改造工程荔湾北中山八路以北片区EPC施工图编制及施工项目-中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 2403-******-04-05-****** | ||||||||||||||||||||||||||||||||||||||||||
投资项目名称 | 老旧小区共用用水设施改造工程(荔湾北中山八路以北片区) | ||||||||||||||||||||||||||||||||||||||||||
招标项目名称 | 老旧小区共用用水设施改造工程(荔湾北中山八路以北片区)EPC(施工图编制及施工)项目 | ||||||||||||||||||||||||||||||||||||||||||
标段(包)名称 | 老旧小区共用用水设施改造工程(荔湾北中山八路以北片区)EPC(施工图编制及施工)项目 | ||||||||||||||||||||||||||||||||||||||||||
公示名称 | 老旧小区共用用水设施改造工程(荔湾北中山八路以北片区)EPC(施工图编制及施工)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开标日期 | 2024年10月21日 8时45分 | ||||||||||||||||||||||||||||||||||||||||||
评标情况 | 本项目评标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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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代码 | 排名 | 投标报价 | 质量承诺 | 工期(交货期)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拟派项目负责人职业资格 | |||||||||||||||||||||||||||||||||||
(主)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成)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 ********MA59G0NT5Y | 1 | ********.68元 |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设计质量标准规定的要求。2、施工质量标准:执行国家、地方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满足招标人、建设管理单位对工程质量的要求。 | 工期按招标文件要求 | 资格情况: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D*********;工程设计资质证书:A*********-10/1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冯鹏勃 | 资质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粤144*****024***** 业绩:/ | |||||||||||||||||||||||||||||||||||
(主)广州市市政工程机械施工有限公司,(成)中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726******E | 2 | ********.12元 |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设计质量标准规定的要求。2、施工质量标准:执行国家、地方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满足招标人、建设管理单位对工程质量的要求。 | 工期按招标文件要求 | 资格情况: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D*********;工程设计资质证书:A*********-6/3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邹德鑫 | 资质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粤144*****023***** 业绩:/ | |||||||||||||||||||||||||||||||||||
(主)广东省源天工程有限公司,(成)中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 914*****190******* | 3 | ********.88元 |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设计质量标准规定的要求。2、施工质量标准:执行国家、地方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满足招标人、建设管理单位对工程质量的要求。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资格情况: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D*********;工程设计资质证书:A*********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程豹 | 资质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粤144*****020***80 业绩:/ | |||||||||||||||||||||||||||||||||||
异议受理部门 | 广州市荔湾区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荔湾区东漖大墩120号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陈工 | 联系电话 | 020-81512250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广州市荔湾区水务局 | 联系电话 | 020-81403299 | ||||||||||||||||||||||||||||||||||||||||
联系地址 | 荔湾区芳村大道中上市路太和街2号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10月23日00时00分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4年10月26日00时00分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
说明: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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