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工程名称 | 南城县生态公墓建设项目(一标段)EPC总承包 | | |
建筑面积 | 0.1平方米 | 建筑结构/层数 | 砌体/地下0层,地上0层 |
工程类别 | 1类 | 中标工期 | 180 日历天 |
招 标控 制 价 | ********.37 元 | 建安费(模拟清单控制价):********.37元 ;设计费:暂定******元 | |
竞争条件 | 下浮让利系数β=0.965 | | |
| 市场价格调整系数μ=0.975 | | |
中 标总 造 价 | ********.08元 | 建安费:暂定********.08元 ;设计费:暂定******元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质量等级 | 合格 |
中标工程范 围 | (1)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至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设计技术服务; (2)施工:包含本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的施工、竣工试验、验收及保修期内的保修。 (3)采购:施工图设计文件范围内所有的材料采购、工程设备及与建安施工相关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和技术服务指导等全过程服务。 (4)其他:未尽事宜,按城办发【2023】30号:《南城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 | |
工程质量创优奖罚措 施 | / | | |
工 程 款支付办法 | (1)工程款支付方式:按城民文【2024】14号文南城县民政局关于南城县生态公墓(一标段)建设项目采取EPC方式组织实施的请示执行。 (2)工程设计费付款方式:按城办发【2023】30号:《南城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 | |
中标人诚 信承 诺 | / | | |
投标人对招标人的优惠措施及其他条件 说 明 | / | | |
备注 | 南城县金创市政建设有限公司、抚州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为中标单位。 | | |
工程名称 | 南城县生态公墓建设项目(一标段)EPC总承包 | | |
建筑面积 | 0.1平方米 | 建筑结构/层数 | 砌体/地下0层,地上0层 |
工程类别 | 1类 | 中标工期 | 180 日历天 |
招 标控 制 价 | ********.37 元 | 建安费(模拟清单控制价):********.37元 ;设计费:暂定******元 | |
竞争条件 | 下浮让利系数β=0.965 | | |
| 市场价格调整系数μ=0.975 | | |
中 标总 造 价 | ********.08元 | 建安费:暂定********.08元 ;设计费:暂定******元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质量等级 | 合格 |
中标工程范 围 | (1)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至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设计技术服务; (2)施工:包含本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的施工、竣工试验、验收及保修期内的保修。 (3)采购:施工图设计文件范围内所有的材料采购、工程设备及与建安施工相关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和技术服务指导等全过程服务。 (4)其他:未尽事宜,按城办发【2023】30号:《南城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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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程 款支付办法 | (1)工程款支付方式:按城民文【2024】14号文南城县民政局关于南城县生态公墓(一标段)建设项目采取EPC方式组织实施的请示执行。 (2)工程设计费付款方式:按城办发【2023】30号:《南城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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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南城县金创市政建设有限公司、抚州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为中标单位。 | | |
工程名称 | 南城县生态公墓建设项目(一标段)EPC总承包 | | |
建筑面积 | 0.1平方米 | 建筑结构/层数 | 砌体/地下0层,地上0层 |
工程类别 | 1类 | 中标工期 | 180 日历天 |
招 标控 制 价 | ********.37 元 | 建安费(模拟清单控制价):********.37元 ;设计费:暂定******元 | |
竞争条件 | 下浮让利系数β=0.965 | | |
| 市场价格调整系数μ=0.975 | | |
中 标总 造 价 | ********.08元 | 建安费:暂定********.08元 ;设计费:暂定******元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质量等级 | 合格 |
中标工程范 围 | (1)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至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设计技术服务; (2)施工:包含本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的施工、竣工试验、验收及保修期内的保修。 (3)采购:施工图设计文件范围内所有的材料采购、工程设备及与建安施工相关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和技术服务指导等全过程服务。 (4)其他:未尽事宜,按城办发【2023】30号:《南城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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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程 款支付办法 | (1)工程款支付方式:按城民文【2024】14号文南城县民政局关于南城县生态公墓(一标段)建设项目采取EPC方式组织实施的请示执行。 (2)工程设计费付款方式:按城办发【2023】30号:《南城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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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南城县金创市政建设有限公司、抚州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为中标单位。 | | |
工程名称 | 南城县生态公墓建设项目(一标段)EPC总承包 | | |
建筑面积 | 0.1平方米 | 建筑结构/层数 | 砌体/地下0层,地上0层 |
工程类别 | 1类 | 中标工期 | 180 日历天 |
招 标控 制 价 | ********.37 元 | 建安费(模拟清单控制价):********.37元 ;设计费:暂定******元 | |
竞争条件 | 下浮让利系数β=0.965 | | |
| 市场价格调整系数μ=0.975 | | |
中 标总 造 价 | ********.08元 | 建安费:暂定********.08元 ;设计费:暂定******元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质量等级 | 合格 |
中标工程范 围 | (1)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至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设计技术服务; (2)施工:包含本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的施工、竣工试验、验收及保修期内的保修。 (3)采购:施工图设计文件范围内所有的材料采购、工程设备及与建安施工相关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和技术服务指导等全过程服务。 (4)其他:未尽事宜,按城办发【2023】30号:《南城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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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程 款支付办法 | (1)工程款支付方式:按城民文【2024】14号文南城县民政局关于南城县生态公墓(一标段)建设项目采取EPC方式组织实施的请示执行。 (2)工程设计费付款方式:按城办发【2023】30号:《南城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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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南城县金创市政建设有限公司、抚州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为中标单位。 | | |
工程名称 | 南城县生态公墓建设项目(一标段)EPC总承包 | | |
建筑面积 | 0.1平方米 | 建筑结构/层数 | 砌体/地下0层,地上0层 |
工程类别 | 1类 | 中标工期 | 180 日历天 |
招 标控 制 价 | ********.37 元 | 建安费(模拟清单控制价):********.37元 ;设计费:暂定******元 | |
竞争条件 | 下浮让利系数β=0.965 | | |
| 市场价格调整系数μ=0.975 | | |
中 标总 造 价 | ********.08元 | 建安费:暂定********.08元 ;设计费:暂定******元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质量等级 | 合格 |
中标工程范 围 | (1)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至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设计技术服务; (2)施工:包含本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的施工、竣工试验、验收及保修期内的保修。 (3)采购:施工图设计文件范围内所有的材料采购、工程设备及与建安施工相关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和技术服务指导等全过程服务。 (4)其他:未尽事宜,按城办发【2023】30号:《南城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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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程 款支付办法 | (1)工程款支付方式:按城民文【2024】14号文南城县民政局关于南城县生态公墓(一标段)建设项目采取EPC方式组织实施的请示执行。 (2)工程设计费付款方式:按城办发【2023】30号:《南城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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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南城县金创市政建设有限公司、抚州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为中标单位。 | | |
招标投标格式文本十六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中 标 通 知 书361021202409040201-SG001江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印制二0一七年南城县金创市政建设有限公司: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决定南城县生态公墓建设项目(一标段)EPC总承包工程由你单位中标承建,希望双方按照招标、 投标文件确定的条件,积极配合 ,共同努力完成此项建设工程。请在接到本通知书30天内,到招标单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工程项目现场组织结构表姓名证号注册建造师胡欣明赣1362023202401364技术负责人陈蕾0051401304施工现场专业人员施工员章斌0362410100040000017质量员饶金辉0362410600040000008安管员(C证)过艺婕赣建安C3(2022)0178396标准员周雅洁0362211500040000018材料员龚海伦0362211100040000030机械员谢娇0362111200040000108劳务员樊娟琴0362111300040000099资料员王欢0362411400040000002 特此通知!招标人:(章) 法定代表人:(章) 经办人:邓文锋联系电话:138704286362024年10月15日 中标工程主要约定条件和经济技术指标工程名称南城县生态公墓建设项目(一标段)EPC总承包建筑面积0.1平方米建筑结构/层数砌体/地下0层,地上0层工程类别1类中标工期180 日历天招 标控 制 价
********.37 元建安费(模拟清单控制价):
********.37元 ;设计费:暂定
******元竞争条件下浮让利系数β=0.965市场价格调整系数μ=0.975中 标总 造 价
********.08元建安费:暂定
********.08元 ;设计费:暂定
******元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质量等级合格中标工程范 围 (1)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至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设计技术服务; (2)施工:包含本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的施工、竣工试验、验收及保修期内的保修。 (3)采购:施工图设计文件范围内所有的材料采购、工程设备及与建安施工相关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和技术服务指导等全过程服务。 (4)其他:未尽事宜,按城办发【2023】30号:《南城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工程质量 创优奖罚措 施/工 程 款支付办法 (1)工程款支付方式:按城民文【2024】14号文南城县民政局关于南城县生态公墓(一标段)建设项目采取EPC方式组织实施的请示执行。 (2)工程设计费付款方式:按城办发【2023】30号:《南城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执行。中标人 诚 信承 诺/投标人对招标人的优惠措施及其他条件 说 明/备注南城县金创市政建设有限公司、抚州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为中标单位。注:本表一式四份,招投标监管机构、招标单位、中标单位、监管部门各存一份。履约担保担保金额合同金额的 10%担保期限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缴纳并签订施工合同担保方式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支付担保担保金额元担保期限/担保方式/合同补充条款 1.合理低价法中的“招投标人须知”和报价承诺法中的“招投标人须知”为施工合同的补充条款。2.工程履约保证金在竣工验收合格后28日内有效。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无效。招标单位意见招标单位:单位章:法定代表人:2024年10月15日招投标监管机构签收招投标监管机构:单位章:签收人:2024年10月15日注:本表一式四份,招投标监管机构、招标单位、中标单位、监管部门各存一份。招标投标格式文本十六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中 标 通 知 书361021202409040201-SG001江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印制二0一七年南城县金创市政建设有限公司: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决定南城县生态公墓建设项目(一标段)EPC总承包工程由你单位中标承建,希望双方按照招标、 投标文件确定的条件,积极配合 ,共同努力完成此项建设工程。请在接到本通知书30天内,到招标单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工程项目现场组织结构表姓名证号注册建造师胡欣明赣1362023202401364技术负责人陈蕾0051401304施工现场专业人员施工员章斌0362410100040000017质量员饶金辉0362410600040000008安管员(C证)过艺婕赣建安C3(2022)0178396标准员周雅洁0362211500040000018材料员龚海伦0362211100040000030机械员谢娇0362111200040000108劳务员樊娟琴0362111300040000099资料员王欢0362411400040000002 特此通知!招标人:(章) 法定代表人:(章) 经办人:邓文锋联系电话:138704286362024年10月15日 中标工程主要约定条件和经济技术指标工程名称南城县生态公墓建设项目(一标段)EPC总承包建筑面积0.1平方米建筑结构/层数砌体/地下0层,地上0层工程类别1类中标工期180 日历天招 标控 制 价
********.37 元建安费(模拟清单控制价):
********.37元 ;设计费:暂定
******元竞争条件下浮让利系数β=0.965市场价格调整系数μ=0.975中 标总 造 价
********.08元建安费:暂定
********.08元 ;设计费:暂定
******元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质量等级合格中标工程范 围 (1)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至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设计技术服务; (2)施工:包含本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的施工、竣工试验、验收及保修期内的保修。 (3)采购:施工图设计文件范围内所有的材料采购、工程设备及与建安施工相关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和技术服务指导等全过程服务。 (4)其他:未尽事宜,按城办发【2023】30号:《南城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工程质量 创优奖罚措 施/工 程 款支付办法 (1)工程款支付方式:按城民文【2024】14号文南城县民政局关于南城县生态公墓(一标段)建设项目采取EPC方式组织实施的请示执行。 (2)工程设计费付款方式:按城办发【2023】30号:《南城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执行。中标人 诚 信承 诺/投标人对招标人的优惠措施及其他条件 说 明/备注南城县金创市政建设有限公司、抚州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为中标单位。注:本表一式四份,招投标监管机构、招标单位、中标单位、监管部门各存一份。履约担保担保金额合同金额的 10%担保期限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缴纳并签订施工合同担保方式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支付担保担保金额元担保期限/担保方式/合同补充条款 1.合理低价法中的“招投标人须知”和报价承诺法中的“招投标人须知”为施工合同的补充条款。2.工程履约保证金在竣工验收合格后28日内有效。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无效。招标单位意见招标单位:单位章:法定代表人:2024年10月15日招投标监管机构签收招投标监管机构:单位章:签收人:2024年10月15日注:本表一式四份,招投标监管机构、招标单位、中标单位、监管部门各存一份。招标投标格式文本十六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中 标 通 知 书361021202409040201-SG001江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印制二0一七年南城县金创市政建设有限公司: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决定南城县生态公墓建设项目(一标段)EPC总承包工程由你单位中标承建,希望双方按照招标、 投标文件确定的条件,积极配合 ,共同努力完成此项建设工程。请在接到本通知书30天内,到招标单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工程项目现场组织结构表姓名证号注册建造师胡欣明赣1362023202401364技术负责人陈蕾0051401304施工现场专业人员施工员章斌0362410100040000017质量员饶金辉0362410600040000008安管员(C证)过艺婕赣建安C3(2022)0178396标准员周雅洁0362211500040000018材料员龚海伦0362211100040000030机械员谢娇0362111200040000108劳务员樊娟琴0362111300040000099资料员王欢0362411400040000002 特此通知!招标人:(章) 法定代表人:(章) 经办人:邓文锋联系电话:138704286362024年10月15日 中标工程主要约定条件和经济技术指标工程名称南城县生态公墓建设项目(一标段)EPC总承包建筑面积0.1平方米建筑结构/层数砌体/地下0层,地上0层工程类别1类中标工期180 日历天招 标控 制 价
********.37 元建安费(模拟清单控制价):
********.37元 ;设计费:暂定
******元竞争条件下浮让利系数β=0.965市场价格调整系数μ=0.975中 标总 造 价
********.08元建安费:暂定
********.08元 ;设计费:暂定
******元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质量等级合格中标工程范 围 (1)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至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设计技术服务; (2)施工:包含本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的施工、竣工试验、验收及保修期内的保修。 (3)采购:施工图设计文件范围内所有的材料采购、工程设备及与建安施工相关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和技术服务指导等全过程服务。 (4)其他:未尽事宜,按城办发【2023】30号:《南城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工程质量 创优奖罚措 施/工 程 款支付办法 (1)工程款支付方式:按城民文【2024】14号文南城县民政局关于南城县生态公墓(一标段)建设项目采取EPC方式组织实施的请示执行。 (2)工程设计费付款方式:按城办发【2023】30号:《南城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执行。中标人 诚 信承 诺/投标人对招标人的优惠措施及其他条件 说 明/备注南城县金创市政建设有限公司、抚州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为中标单位。注:本表一式四份,招投标监管机构、招标单位、中标单位、监管部门各存一份。履约担保担保金额合同金额的 10%担保期限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缴纳并签订施工合同担保方式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支付担保担保金额元担保期限/担保方式/合同补充条款 1.合理低价法中的“招投标人须知”和报价承诺法中的“招投标人须知”为施工合同的补充条款。2.工程履约保证金在竣工验收合格后28日内有效。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无效。招标单位意见招标单位:单位章:法定代表人:2024年10月15日招投标监管机构签收招投标监管机构:单位章:签收人:2024年10月15日注:本表一式四份,招投标监管机构、招标单位、中标单位、监管部门各存一份。招标投标格式文本十六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中 标 通 知 书361021202409040201-SG001江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印制二0一七年南城县金创市政建设有限公司: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决定南城县生态公墓建设项目(一标段)EPC总承包工程由你单位中标承建,希望双方按照招标、 投标文件确定的条件,积极配合 ,共同努力完成此项建设工程。请在接到本通知书30天内,到招标单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工程项目现场组织结构表姓名证号注册建造师胡欣明赣1362023202401364技术负责人陈蕾0051401304施工现场专业人员施工员章斌0362410100040000017质量员饶金辉0362410600040000008安管员(C证)过艺婕赣建安C3(2022)0178396标准员周雅洁0362211500040000018材料员龚海伦0362211100040000030机械员谢娇0362111200040000108劳务员樊娟琴0362111300040000099资料员王欢0362411400040000002 特此通知!招标人:(章) 法定代表人:(章) 经办人:邓文锋联系电话:138704286362024年10月15日 中标工程主要约定条件和经济技术指标工程名称南城县生态公墓建设项目(一标段)EPC总承包建筑面积0.1平方米建筑结构/层数砌体/地下0层,地上0层工程类别1类中标工期180 日历天招 标控 制 价
********.37 元建安费(模拟清单控制价):
********.37元 ;设计费:暂定
******元竞争条件下浮让利系数β=0.965市场价格调整系数μ=0.975中 标总 造 价
********.08元建安费:暂定
********.08元 ;设计费:暂定
******元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质量等级合格中标工程范 围 (1)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至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设计技术服务; (2)施工:包含本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的施工、竣工试验、验收及保修期内的保修。 (3)采购:施工图设计文件范围内所有的材料采购、工程设备及与建安施工相关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和技术服务指导等全过程服务。 (4)其他:未尽事宜,按城办发【2023】30号:《南城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工程质量 创优奖罚措 施/工 程 款支付办法 (1)工程款支付方式:按城民文【2024】14号文南城县民政局关于南城县生态公墓(一标段)建设项目采取EPC方式组织实施的请示执行。 (2)工程设计费付款方式:按城办发【2023】30号:《南城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执行。中标人 诚 信承 诺/投标人对招标人的优惠措施及其他条件 说 明/备注南城县金创市政建设有限公司、抚州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为中标单位。注:本表一式四份,招投标监管机构、招标单位、中标单位、监管部门各存一份。履约担保担保金额合同金额的 10%担保期限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缴纳并签订施工合同担保方式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支付担保担保金额元担保期限/担保方式/合同补充条款 1.合理低价法中的“招投标人须知”和报价承诺法中的“招投标人须知”为施工合同的补充条款。2.工程履约保证金在竣工验收合格后28日内有效。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无效。招标单位意见招标单位:单位章:法定代表人:2024年10月15日招投标监管机构签收招投标监管机构:单位章:签收人:2024年10月15日注:本表一式四份,招投标监管机构、招标单位、中标单位、监管部门各存一份。招标投标格式文本十六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中 标 通 知 书361021202409040201-SG001江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印制二0一七年南城县金创市政建设有限公司: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决定南城县生态公墓建设项目(一标段)EPC总承包工程由你单位中标承建,希望双方按照招标、 投标文件确定的条件,积极配合 ,共同努力完成此项建设工程。请在接到本通知书30天内,到招标单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工程项目现场组织结构表姓名证号注册建造师胡欣明赣1362023202401364技术负责人陈蕾0051401304施工现场专业人员施工员章斌0362410100040000017质量员饶金辉0362410600040000008安管员(C证)过艺婕赣建安C3(2022)0178396标准员周雅洁0362211500040000018材料员龚海伦0362211100040000030机械员谢娇0362111200040000108劳务员樊娟琴0362111300040000099资料员王欢0362411400040000002 特此通知!招标人:(章) 法定代表人:(章) 经办人:邓文锋联系电话:138704286362024年10月15日 中标工程主要约定条件和经济技术指标工程名称南城县生态公墓建设项目(一标段)EPC总承包建筑面积0.1平方米建筑结构/层数砌体/地下0层,地上0层工程类别1类中标工期180 日历天招 标控 制 价
********.37 元建安费(模拟清单控制价):
********.37元 ;设计费:暂定
******元竞争条件下浮让利系数β=0.965市场价格调整系数μ=0.975中 标总 造 价
********.08元建安费:暂定
********.08元 ;设计费:暂定
******元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质量等级合格中标工程范 围 (1)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至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设计技术服务; (2)施工:包含本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的施工、竣工试验、验收及保修期内的保修。 (3)采购:施工图设计文件范围内所有的材料采购、工程设备及与建安施工相关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和技术服务指导等全过程服务。 (4)其他:未尽事宜,按城办发【2023】30号:《南城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工程质量 创优奖罚措 施/工 程 款支付办法 (1)工程款支付方式:按城民文【2024】14号文南城县民政局关于南城县生态公墓(一标段)建设项目采取EPC方式组织实施的请示执行。 (2)工程设计费付款方式:按城办发【2023】30号:《南城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执行。中标人 诚 信承 诺/投标人对招标人的优惠措施及其他条件 说 明/备注南城县金创市政建设有限公司、抚州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为中标单位。注:本表一式四份,招投标监管机构、招标单位、中标单位、监管部门各存一份。履约担保担保金额合同金额的 10%担保期限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缴纳并签订施工合同担保方式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支付担保担保金额元担保期限/担保方式/合同补充条款 1.合理低价法中的“招投标人须知”和报价承诺法中的“招投标人须知”为施工合同的补充条款。2.工程履约保证金在竣工验收合格后28日内有效。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无效。招标单位意见招标单位:单位章:法定代表人:2024年10月15日招投标监管机构签收招投标监管机构:单位章:签收人:2024年10月15日注:本表一式四份,招投标监管机构、招标单位、中标单位、监管部门各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