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中县农村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绥中县农村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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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编号:JH24-******-*****-001-01
二、合同名称:绥中县农村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JH24-******-*****
四、项目名称:绥中县农村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绥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和平街东段四号
联系方式:042*****998
供应商(乙方):绥中县众鑫土石方运输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绥中镇良辰美景小区4#1层12门
联系方式:135*****35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绥中县农村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一)垃圾收集要求1、地面无散落垃圾。2、必须使用专用车辆清运,运到采购人指定地点。3、遇重大节日及特殊情况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垃圾清运。(二)车辆要求1、清运车辆必须符合相关规定,车辆的各项技术状况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缴讫证齐全,外观颜色、企业标识清楚一致。须提供拟投入本项目车辆的行驶证、营运证、保险单、照片和驾驶员的驾驶证等证明材料。2、车容整洁,无残留垃圾、无陈旧积泥、无滋生蝇蛆。3、定期维修或更新作业车辆,保证作业车辆符合交通上路要求,车容车貌整洁美观,符合环保要求。4、车辆和环卫作业设备外观、清运质量必须符合城市管理、创文明等上级检查要求,车辆不能有滴漏液体、气味、车辆封闭需符合相关要求。(三)安全生产要求1、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落实责任制,落实有关安全措施。2、车辆行驶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3、路面作业人员必须穿着统一工作服,穿戴反光衣。4、路面作业时必须落实警示标志、交通导向及防护措施。5、清运车辆必须沿马路右侧或路边摆放,不得妨碍交通。6、必须密切掌握车辆的性能状况,及时维修,杜绝事故隐患。7、做好车辆年审、购买保险等相关工作。8、落实防火措施,配足性能良好的消防器材。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0.60元
合同金额:0.6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09-03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10-23
九、其他补充事宜:
"}标签: 生活垃圾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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