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江苏弘典科教设备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江苏弘典科教设备
一、项目编号:SXTQC-**********
二、项目名称:南通市苏锡通园区锡通小学等学校课桌椅及体育器材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江苏弘典科教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淮安区施河镇工业集中区
法定代表人:张宝国
被投诉人1:南通市通州区南兴小学
地址:南通市通州区张芝山镇南兴街10号
法定代表人:徐广智
被投诉人2:南通市苏锡通园区实验小学
地址:南通市南通农场桃李桥西首
法定代表人:徐广智
被投诉人3:南通市锡通园区小学
地址:南通市通州区张芝山镇芝山村一组
法定代表人:蒋聪
相关供应商:南通蜀兰商贸有限公司
地 址:如东县掘港街道友谊东路13-1号
法定代表人:王通
四、基本情况
2024年8月27日,投诉人向被投诉人提出质疑。2024年8月28日,被投诉人对质疑作出答复。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4年9月9日投诉至本机关。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投诉和审查结果,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现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成立,但不影响中标结果。
六、其他补充事宜
相关当事人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南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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