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关于公布药品集采工作中企业失信行为处理结果的通知2024年第4批总第9批

甘肃省关于公布药品集采工作中企业失信行为处理结果的通知2024年第4批总第9批

  相关药品生产(经营)和配送企业: 根据《甘肃省药品集中采购诚信管理办法》和2024年9月30日《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示药品集采工作中企业失信行为拟处理意见的通知(2024年第4批)》要求,省医保局按规定和程序对拟定失信企业的35份申诉材料进行复核,并提出了处理意见。一是分别对广东鼎信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等31家生产企业和天水新光药业有限公司等5家配送企业记“不良记录”1次,其他免于处理。二是对涉及未签订协议予以撤废,约定采购量相应核减。三是处理结果记入企业和相关产品诚信积分档案。具体处理结果详见附件。 本次公布结果为最终结果,不再受理企业相关申诉。 附件:1.配送关系维护工作失信行为处理结果汇总表(第九 批) 2.采购协议签订工作失信行为处理结果汇总表(第九 批) 甘肃省医疗保障局 2024年10月23日
  附件:附件:失信行为处理结果汇总表(第九批).xlsx
普通附件:
附件:失信行为处理结果汇总表(第九批).xlsx
,甘肃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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