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年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成交公告采购包1

连云港市年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成交公告采购包1

一、项目编号:JSZC-******-TXGS-C2024-0001

二、项目名称:连云港市2023-2024年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江苏省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MA22C9L494 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8号2幢3单元9层 82.5(均分制)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连云港市2023-2024年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

服务范围:本次融合清单编制工作以2023年为基准年,覆盖连云港市3区(海州区、连云区、赣榆区)、3县(东海县、灌云县、灌南县)、3功能区(开发区、徐圩新区、云台山景区)。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项目需求。

服务要求:按照《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等文件相关要求和方法,开展连云港市2023年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以各相关统计资料为基础,结合现场排查和实地调研,构建和完善连云港市本地化污染源分级分类体系,梳理和补充污染源活动水平及参数信息,建立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融合排放清单数据库,开展清单结果评估、校验与上报,编制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融合清单技术报告等内容,将审核后的融合清单上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和生态环境部。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项目需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服务标准: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项目需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治龙、张萍萍、季波、曹雷、周广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8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机关)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海昌南路78号

联系人:郭函

联系电话:198*****1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天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2-6号东盛阳光大厦A座1501、1502

联系人:奚工

联系电话:155*****8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奚工

电话:155*****836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标签: 温室气体 大气污染 排放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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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天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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